招 标 公 告
招标序号:浙大建招A2012 048号
一、 丽水市林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建设项目 丽水市白云森林公园基础设施修复工程景观绿化第一标段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丽水市白云森林公园内
(2)工程造价:*******元(含暂列金40万元)
(3)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绿化造林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林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4)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到丽水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一 个标段。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2012年10月12日起在丽水市招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联系人:朱海军 联系电话:*******
2、网上下载:2012年10月12日起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请点击:招标文件.doc 电子.rar 清单及控制价.rar
七、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5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3楼,电话:****-*******),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丽水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招标人:丽水市林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白云森林公园入口处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电 话:****-******* 电 话:0578-*******
联系人:周世军 联 系 人:陈伟 朱海军
备案单位(盖章):
丽水市白云森林公园基础设施修复工程景观绿化第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序号:浙大建招A
*******号招标人: 丽水市林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零一二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3一、招 标公 告3二、招标重要事项表4三、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7四、总则8五、投标 人 资格9六、招标文件9七、投标报价10八、投标文件的编制12九、投标文件的递交13十、开标14十一、评 标15十二、授予合同18十三、工程结算方式18第二章合 同主要条款及附件21附件2:32附件3:33工程质量保修书33第三章技术规范35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38(一)商务投标文件格式39商务部分目录40一 、投标函41二、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42三、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43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4五、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外的企业提供)(复印件)45六、项目负责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45(注: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不得为同一人)45七、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46八、承诺书47九、投标报价书48(二)技术标格式68一、 施工组织设计70二、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73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74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后附)74第七章附件75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招 标公 告招标序号:浙大建招A2012 048号 一、丽水市林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丽水市白云森林公园基础设施修复工程景观绿化第一标段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二、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丽水市白云森林公园内(2)工程造价:
*******元(含暂列金40万元)(3)工期要求:365日历天。(4)质量要求:合格。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绿化造林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林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4)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到丽水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四、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1、书面不记名索取:2012年10月12日起在丽水市招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联系人:朱海军 联系电话:
*******2、网上下载:2012年10月12日起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七、其他规定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3、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5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3楼,电话:
****-*******),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丽水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招标人:丽水市林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白云森林公园入口处地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电话:
****-*******电话:0578-
*******联系人:周世军联 系 人:陈伟朱海军二、招标重要事项表第1页共3页工程名称丽水市白云森林公园基础设施修复工程景观绿化第一标段建设地点丽水市白云森林公园内招标联系人陈伟 朱海军电话0578-
*******招标方式×邀请 √公开组织方式×自行√委托代理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允许分包内容按国家规定投标人主要条件(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绿化造林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林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4)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到丽水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规模总面积76422平方米质量要求合格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类别三类招标工期要求365日历天招标控制价
*******元(含暂列金40万元)评标基准价范围招标控制价下浮8% ~12.9%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交易席位证按丽水市招投标中心规定办理。招标文件工本费金额500元(不退还)。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60日历天 投标文件份数一套正本壹套副本投标文件递交递交至: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地址: 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接收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11月2日9:00时开标时间: 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 地点: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第2页共3页序号项目内容招标文件要求备注1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 10 %其中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违约金合同总价的 2 %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合同总价的 4 %未履行工期承诺违约金合同总价的 2 %未履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合同总价的 2 %2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按丽水市有关规定执行3报告开工时间收到开工通知后 5 天内4工期提前、延误(1)工期延误赔偿标准 2000 元/天(2)工期延误赔偿限额合同总价的 2 %(3)工期提前奖励标准(在甲方要求工期提前的情况下奖励,自行提前工期的不予奖励)2000 元/天(4)工期提前奖励限额(在甲方要求工期提前的情况下奖励,自行提前工期的不予奖励)合同总价的 2 %5安全文明施工费详见招标文件6检验试验费7规费8民工工伤保险9税金10暂列金400000元计入总价但不得下浮第3页共3页序号事项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备注1资格后审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文 件2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a、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委托书原件、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b、投标书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持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c、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不为同一人。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时必须提交的证件原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c、投标文件中拟定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林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d、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外企业提供)。丽建发[2005]268号文件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1、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函开具对象为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2、有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的企业按丽招管办[2011]6号文件规定执行,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缴纳证,超过缴纳证额度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交到以下账户: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行:丽水市建行莲城支行银行帐号:3300 1696 1350 5000 58793、其它方式:银行汇票方式交纳收款单位名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丽水莲城支行银行帐号:1210 2050 1920 0102 238该方式交纳的保证金按银行现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返还,汇票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具体金额详见前附表一5招标文件工本费交纳注意事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交纳。具体金额详见前附表一6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详见招标文件注: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三、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地 点1发布招标公告2012年10月12日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 2发放招标文件2012年10月12日起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http://www.lscgzb.gov.cn/) 2、书面索取:丽水市招投标中心3现场踏勘 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4投标人提出问题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提交方式:1、传真:0578-
*******2、书面递交: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http://www.lscgzb.gov.cn/)2、书面索取:丽水市招投标中心6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投标截止时间 5日前7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前附表一投标文件递交至: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8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9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10预中标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 丽水采购与招标网11招标人对中标人资格复核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拟中标人必须全面配合,提供依据,否则对其作最不利处理。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2招标人决标,发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1、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2、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告知其他投标人中标结果。13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 丽水市林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减内容,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注意:本招标文件条款中带“□√” 符号为采用,带符号“□×”的为不采用四、总则(一)工程概况1、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 满足施工要求; (2)施工用水、电 施工用水用电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3、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本工程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标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J375-2004)。4、建设规模:总面积76422平方米。(二)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三)本工程招标□×允许□√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控制价、评标基准价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造价预算价1、本工程 ?设立□×不设立 招标控制价, ?设立 □×不设立评标基准价范围。2、工程造价预算价是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现场条件及有关资料,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编制,经有关造价管理机构审定后得出的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等于工程预算价,包括招标控制价总价、分部分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总承包服务费等。评标基准价范围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按丽水市有关规定确定的评标基准价范围。3、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造价预算价参考下列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编制:□√工程施工图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浙江省造价管理信息2012 年第8 期;丽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12 年第8期以及市场询问价;□√丽建发[2012]114号《关于施行建设单位要素价格动态管理及风险控制管理的通知》;□√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和省站的有关定额解释。五、投标 人 资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绿化造林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林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4、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到丽水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六)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资格审查在?开标前?开标时进行,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章“二、招标重要事项表”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原件,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七)资格评审方式本次投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六、招标文件(八)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十)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招标文件必须经丽水市林业局备案后有效。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九)招标文件的澄清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按前附表二所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通过丽水采购招标网形式予以解答。其中工程量清单在投标截止前不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用?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核对清单; □√工程完成后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方式进行核对和修改。2.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将在开标5日前通过丽水采购招标网通知所有投标人。(十)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招标人通过丽水采购与招标网通知所有投标人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上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十一)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招标公告(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资料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条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在任何环节可拒绝其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十二)投标担保1、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擅自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4)经查实,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在建工程、市场行为等方面弄虚作假的情形的;(十三)勘察现场1、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招标人对投标人自己所作出的一切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七、投标报价(十四)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全部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等费用。采用固定价格报价的应考虑风险系数。2、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所需的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即:综合单价=规定计量单位项目人工费+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材料费+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机械使用费+取费基数×(企业管理费率+利润率)+风险费用。3、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规费(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税金和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取费,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取基数按浙江省建设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及有关规定],没有计取或未按下列费率(或区间)计取的作废标处理。名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规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税金绿化2.46%-3.01%0.17%-0.27%10.94%0.132%3.577%4、二次搬运费及上山费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予以考虑,并计入投标总报价中,今后不作调整。5、投标报价价格调整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1)固定价格报价:投标人报综合单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人工、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在风险范围内今后不作调整,但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调整(按建建发【2008】163号文件执行)。 A、有关专用词解释市场价:是指施工合同当事人双方共同确认的材料价格;信息价:是指造价管理机构通过造价信息定期发布的材料价格;合价:是指施工承包方在投标报价文件中采用的单价与数量的乘积。B、材料费调整1)调整范围①单种规格材料的合价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例在1%及以上,且该材料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与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信息价之比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10%(不含本数)以上时;②单种规格材料的合价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例在1%以下,但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与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信息价之比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20%(不含本数)以上时。2)调整方法凡符合调整范围的材料,当材料费上涨或者下降之和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例在3%及以下时不予调整;大于3%时可以抽料补差,材料费上涨的价差由发包方承担,下降的价差由发包方受益。计算式 A=[∑(B-C)×E+F]-0.03G 当[∑(B-C)×E+F]≥0.03G时;A=[∑(B-C)×E+F]+0.03G 当[∑(B-C)×E+F]≤-0.03G时其中:A为材料差价合计,B为结算期材料市场价或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材料信息价平均值,C为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材料市场价或材料信息价,E为单种规格材料定额用量,F为材料差价合计对应的税金,G为工程合同造价。 C、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因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因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承包人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D、发承包双方根据材料要素价格上涨、下降幅度的比例作为调价的参考依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及时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价差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6、投标报价编制要求⑴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内容齐全;⑵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十五)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文件由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组成(1)商务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3)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4)委托代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复印件;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外的企业提供)(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7)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8)承诺书;9)投标报价书及电子招投标专业光盘(一正一副共两张,用招标人提供的专用软件制作,并只能使用招标人提供的专用光盘刻录,与商务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光盘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2)技术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组织设计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2、 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不提交技术投标文件。 3、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展开。无格式的自行设计编制。(十六)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A4纸装订成册。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4、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提交全套投标文件的副本四份。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十七)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分开密封提交,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将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分内、外密封袋包装,技术标封面(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单独密封在技术投标文件的内密封袋内(内密封袋封面上不得加盖任何印章,空白即可),再将装订成册的技术投标文件和内密封袋一起密封在外密封袋内。2、标志:商务标和技术标封袋(外封袋)外面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全称。3、本工程技术部分投标文件采用 暗标 方式进行评审,技术标中不得有显现投标人的识别标志,具体规定为:① 技术标内容统一采用白色普通A4纸打印,文字标题采用2号仿宋体,其他采用小4号仿宋体字体,技术标统一采用胶装,但进度网络计划图等图表可采用A3纸,字体和字体大小可自行编排。② 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明示投标单位身份的内容、标识。不得出现塑封、黑边等可能明示或暗示投标单位身份的标志、记号。③ 技术标中不得出现有关人员名字,人员名字应用编号表示,并将编号对应的名字写在商务标中,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附在商务标中。④ 统一编制页码,页码采用小4号仿宋体并不得作任何修饰,编写在页面下方中间位置。特别提醒:若技术标投标书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技术标标书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做废标处理。(十八)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十)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十九)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按本文件第(十六)和(十七)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3、投标截止以后,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十、开标(二十)开标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2、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委托书原件、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不为同一人。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3、开标时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第(六)条要求提交资料原件,以备查验。4、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市场行为内容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招标人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5、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6、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先后顺序进行。7、评委会按照下列要求对所有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开标会上做好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复审,评标委员会确认后作废标处理,其报价不列入计算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范围:(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2)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额度、交纳时间及内容有差错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情况的;(6)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7)投标人未提供刻录于招标人提供的专用光盘上的电子标书或自行复制专用光盘的;(8)投标人提供的专用光盘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9)因电子标书编制不规范或光盘损坏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无法导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10)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系同一台电脑制作完成的;(11)电子投标文件与书面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十一、评 标(二十一)评标 1、评标工作评标工作由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2、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用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对投标书进行综合评价,向招标人按得分高到低推荐 1-3名并标明排列顺序的中标候选人。(二十二)评标内容的保密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为止,凡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应保密。(二十三)投标文件的澄清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修正原则: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但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二十四)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不正当行为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以弄虚作假和不诚实等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二十五)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规定分析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成本价时,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二十六)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二十七)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二十八)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应被拒绝:(1)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3)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工程项目负责人与参加资格审查的项目负责人不相符;(6)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有在建或者预中标项目;(7)投标文件中工程数量的整数部位和小数点后一位小数、工程暂定项目价格或品牌(多选一)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不一致的;(8)投标函的报价和投标报价书的报价不相符的,投标人所报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9)实质性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0)投标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未加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鉴的;(1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复印件投标人未提交或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12)投标人提交虚假证件的;(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14)商务标投标函中的项目负责人本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废标处理:(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未按前附表二要求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不满足要求的;(2)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3)联合体投标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4)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设立的招标控制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总承包服务费等。);(5)按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报价的; (6)投标报价的表格中主要内容缺项严重或主要表格缺页或主要表格缺少的;(7)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8)有技术标时,投标人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与施工组织设计明显不匹配,经评标委员会书面质询,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理由不成立的;技术标不合格未通过评审的;(9)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修正不平衡报价的;(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错漏之处有三处及以上完全一致的;(1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包括主材)报价书的;(12)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中应该由电子标书专用光盘内置功能导出部分不是从电子标书专用光盘内置功能导出打印的,未带水印码或者商务标的书面水印标记与商务标电子文档标记不一致等;(13)不符合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根据评标程序,所有递交原件的投标人均被评审后,如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注:1、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 以其能否提供交工验收单、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工程中,项目负责人因故更换的,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2、严重不良行为的认定:因各地对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不一致,丽水市外不良行为应按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办市[2012]38号)、《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中的不良行为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丽水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丽建发[2005]135号)进行认定。(二十九)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合理的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十二、授予合同(三十)中标1、招标人按《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实施细则》、《丽水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应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有关部门提交招标书面报告备案。通过中标公示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1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三十一)合同签订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采用(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 10 %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采用 ?现金 ?银行保函 ?第三方担保 形式。3、保证金退还:签订年度保证金交纳协议的企业保证金退还按协议约定执行。其余方式交纳的保证金退还途径:预中标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后退还,其余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4、合同签订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发生合同变更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十三、工程结算方式(三十二)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的结算1、工程量的确定:本工程工程量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确定。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系招标人估算的和临时的,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单位计量、监理工程师核准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⑵、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为结算的依据(经招标人同意工程变更的工程量除外),结算时不得调整。招标人或中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重新复核的书面意见,由招标人、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和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对异议进行复核的期限应在提出书面复核通知后_10_天内。复核后,若工程量清单误差累计引起中标价格变化在3%(包括3%)以内且各单项工程量误差小于10%的,仍按原工程量清单执行,复核费用由提出方承担;工程造价超过3%或各单项工程量误差大于10%(包括10%)的,按复核后的工程量清单调整中标价,调整包括3%以内的部分,但不得对中标单价进行调整,复核费用由原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承担。复核工作结束后提出方应将复核结果抄送市招标办备案。双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原投标的工程量清单。⑶、其他: /。2、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实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数量:⑴、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的。⑵、设计变更引起新增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⑶、其他: /。3、发生调整时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由于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调整,应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综合单价: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执行原投标报价的价格,但该价格有因为超出标准偏离率修正价格的,执行修正后的投标报价;⑵、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③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⑶、以上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规定计算的价格,并按中标时审定预算价和中标价间的下浮幅度下浮。⑷、其他: / 。4、价格波动引起合同价格的调整,适用于可调价格报价,调整方法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十四)条规定执行。5、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款增(或减)按照工程款支付比例支付(或扣除)。(三十三)暂定项目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设立工程暂定项目按照《丽水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丽招管办[2009]05号)规定执行,并按照文件规定确定为甲供材料或设备。(三十四)暂列金 暂列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包括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暂列金金是招标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招标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 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工程量清单发生调整幅度超过合同总价3%时,招标人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按照审定造价的80%支付部分暂列金 。 第二章合 同主要条款及附件发包人(全称):丽水市林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第1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丽水市白云森林公园基础设施修复工程景观绿化第一标段 1.2 工程地点: 丽水白云森林公园1.3 工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2.1 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工程总面积:约76422平方米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 图纸(7) 工程量清单(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03)、 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浙江省地方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等级》(DB33/177—2005),《浙江省营造林作业设计规范》(浙江省林业厅2004年修订版)。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第5条图纸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开工前7天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叁套及作业设计一本。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三、双方的权利义务第6条监理6.1 监理单位名称:6.2 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 材料质量、施工质量、进度、投资、施工安全的五大控制以及合同管理、组织协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工程开工、停工、暂停工、复工,2、工程使用的材料(苗木)规格改变,3、涉及使用、美观、工种费用等变化的联系单变更。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职权: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第8条发包人工作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在施工开工前完成施工道路畅通、与村民及周边关系的政策处理,确保施工不受外界干扰。(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方自行解决。(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施工场地由承包方自行安排,外界公共道路(通道)由发包方负责。(4)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许可在开工前办理。(5)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现场交验 (6)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施工图纸提交承包方三天后 (7)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如有野生动植物由发包方负责保护,施工方配合(8)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 第9条承包人工作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提交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施工安全方案、苗木供应计划,以小班为单位完工后5天内工程量报表等。(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施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由承包方负责(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免费提供业主、监理临时办公室二间,办公桌及办公条件(4)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如有野生动植物的承包方配合,保护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10条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12年月 日(因发包方原因可顺延) 竣工日期: 2012年 月 日第11条进度计划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三天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开工前一天,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11.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第12条延期开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外,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竣工期不顺延。第13条暂停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竣工期不顺延。第14条工期提前14.1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第15条工程质量15.1工程质量标准:(1)基础建设工程按施工验收规范验收施工(2)营造林工程按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规范验收施工。并参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03)、《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等级》(DB33/177—2005)、《浙江省营造林作业设计规范》(2004)执行。15.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林业等有关专家 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16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16.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种植土,2、苗木规格(进场时),3、苗木栽植配置、间距、坑基大小、客土,4、苗木完工后的支撑、加固。5、施肥。16.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六、安全施工第17条安全施工、廉政协议另、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外签订。第18条事故处理18.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18.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七、合同价款与支付第19条合同价款19.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9.2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第20条合同价款的调整20.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 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不变方式确定:(1)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系招标人估算的和临时的,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单位计量、监理工程师核准、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2)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执行原投标报价的价格,但该价格有因为超出标准偏离率修正价格的,执行修正后的投标报价。(3)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③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4)以上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规定计算的价格,并按中标时审定预算价和中标价间的下浮幅度下浮。第21条工程量的确认21.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栽植工种以小班为验收单元,单元完成后一个月内提交工程量已完清单 ; 21.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栽植工程每个单元种植工序完成后一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验收造林成活数量和规格。基础设施工程在收到承包人已完工程量清单后7个工作日内核实,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21.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第22条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承包合同签订并且开工,主要人员机械到位后7天内,预付工程款的金额为合同价的10%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从第一期进度款开始扣回,共分四次(每次扣25%)扣完。22.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时间:(1)绿化种植部分:①按月支付,发包方在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工程师核签的报告后14天内,支付当月合同内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款的50%,支付当月合同外增加的项目实际完成工程进度款的30%;合同内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50%时停止支付,增加工程量部分的工程款支付至增加工程量总量的30%时停止支付。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款少于50万元的,计入下月支付。②按施工图完成绿化种植任务后一个月内初验承包方造林成活率,成活率≥95%以上的,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工程款,并进行补苗达到造林成活率100%。验收成活率如果在85%≤成活率<95%之间,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工程款(要求采取措施,补苗达到要求种植、规格、株数及成活率)。成活率<85%的为无效工程,发包方不支付剩余工程款(所有返修工程补植苗木等各项费用由承包方自负)。③结算书送造价审核部门审核后除留取20%质量保修金(抚育、管护、保活期一年)外一个月内结清。(2)绿化种植以外部分(整理绿化用地、地型土方造型施工、种植土、生态植生袋、种植槽):①按月支付,发包方在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工程师核签的报告后14天内,支付当月合同内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款的70%,支付当月合同外增加的项目实际完成工程进度款的50%;合同内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时停止支付,增加工程量部分的工程款支付至增加工程量总量的50%时停止支付。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款少于50万元的,计入下月支付。②剩余工程款在确认达到合同质量目标并将结算书送造价审核部门审核后除留取5%质量保修金外一个月内结清。(3)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并提交审计计算资料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丽水市林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八、材料设备供应第23条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3.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所有的苗木(树木)、材料、设备均由承包方自行采购.(1)材料、设备为合格产品,即信息价类别为甲类产品(2)苗木(树木)规格符合设计规定 (3)材料设备进场进行抽检,苗木进行全数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应给予清退,苗木验收时发现苗木规格达不到设计规定,仍责令返工,如返工确有困难者,按现有已植苗木规格的控制价中编制信息价的同期单价50%结算。 23.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检疫证明。九、工程变更第24条设计变更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第25条其他变更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第26条确定变更价款26.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7个工作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26.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14个工作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十、竣工验收与结算第27条竣工验收27.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栽植完工一个月后),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27.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抚育、管护、保活期(保修期)正式开始。27.3 因特殊原因,原有施工图设计要进行修改,部分工程和部位需有增减,承包方根据发包方意图调整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第28条竣工结算28.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28.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30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28.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委托审计机构执行审计。28.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7个工作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十一、质量保修第29条质量保修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29.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苗木栽植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29.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 绿化种植工程: 一年(考虑成活程度),是指抚育管护、保活期一年。补种的苗木质量保修期自存活率达到100%后开始计算。(2) 绿化种植以外部分(整理绿化用地、地型土方造型施工、种植土、生态植生袋、种植槽):一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第30条质量保修责任30.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30.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0.3 营造林工程(苗木栽植)在保修期内成活率达到100%、保存率达到100%。30.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第31条保修费用31.1 保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1.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在投标报价内考虑,由承包方承担 十二、违约与争议第32条违约责任32.1 承包方缴纳履约金为合同总价的10%。32.2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2.3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每延误一天罚5000元的违约金,在工程结算款或履约保证金支付时扣留。 32.4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质量不合格要求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32.5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支付银行同期利息。 第33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1) 依法向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起诉;(2) 提交 丽水 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三、其他第34条工程分包34.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不允许分包第35条不可抗力35.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工期延期、费用承担35.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35.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36条合同解除36.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6.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6.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6.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6.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6.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第37条合同生效及终止37.1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 之日起生效。37.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第38条合同份数38.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 六 份,由双方分别收持。第39条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承包方遵照造林技术规程,听从发包方现场监管人员的监管,及时修正违约、违规行为。 承包方不经发包方同意中途停止工程施工,或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项目延期,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则发包方有权取消承包方的承包资格,并没收扣除承包方履约保证金及所有剩余工程款,作为承包方违约赔偿金。2、发包方与承包方民工之间无劳动关系,承包方为民工用人单位,承包方应按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办理雇佣人员的劳动保险等事宜。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施工。造林施工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一概由承包方自行承担。3、承包方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用工、生活、安全、卫生、疾病、伤亡以及社会保险等,一概由承包方自行负责。4、若承包方无理克扣或拖欠民工工资,发包方有权干预,或直接用承包方应付未付的工程款来支付所欠的工资,如给带来不良影响的,发包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承包方须赔偿因此造成发包方的损失。5、工程结算审核追加费用:核减额超过送审总造价5%部分的审核费,按照浙价服〔2009〕84号的标准收费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将从工程结算款中代为扣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6、本项目标后班子成员更换根据《丽水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班子成员更换管理的通知》(丽建发〔2009〕53号)的规定执行,并且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向甲方支付1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7、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指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2天,并按《关于建立政府投资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制度的通知》(丽建发〔2010〕150号)规定实行考核管理。根据考核情况,项目负责人到岗情况达不到要求的,乙方按2000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项目班子其它成员到岗情况达不到要求的,乙方按1000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根据到岗率情况对企业或个人进行不良行为上报处理。项目负责人月到位不足15天的按更换项目负责人处理。8、签订合同后施工单位应在15天内向业主提交开工所需资料。合同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通过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及农民工保证金的缴纳,若发生时间拖延的按工期延误的条款标准处罚。9、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50天内必须完成资料的整理及工程结算书的编制工作并交业主,否则每逾期一天罚3000元,最高罚15万元。上述违约金(或扣款)直接在进度款中扣除。10、本工程涉及的所有土方和种植土不能在公园内挖取,都需由外运取得。11、施工时不得破坏原有植被,否则必须恢复原样。12、施工单位要保护生态安全,做到文明施工,做好水土保持。如:工程中运土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沿线掉落泥土的,要做好好对沿线道路的清理。对原有构筑物制造成损坏的,由施工单位负责修复,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13、施工单位要在进场施工前与白云森林公园管理处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14、苗木入场前,施工单位要做好对进场苗木的病虫害检查,如因进场苗木病虫害原因导致森林公园森态问题的,由施工单位负责,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15、主要材料需报验、见证取样,并按规范执行。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年月日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层数跨度(米)设备安装内容工程造价(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承包人根据《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03)、 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浙江省地方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等级》(DB33/177—2005),《浙江省营造林作业设计规范》(浙江省林业厅2004年修订版),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苗木栽植及其它附属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 苗木栽植工程: 一年(考虑成活程度),是指抚育管护、保活期一年。补种的苗木质量保修期自存活率达到100%后开始计算。(2) 绿化种植以外部分(整理绿化用地、地型土方造型施工、种植土、生态植生袋、种植槽):一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苗木栽植在保修期内成活率达到100%、保存率达到100%。4、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在投标报价内考虑 。五、质量保修金返还按“合同第22条 工程款支付”中规定返还。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并扣除发包人安排维修的费用后结付(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第三章技术规范1、本工程的施工范围:丽水市白云森林公园基础设施修复工程景观绿化第一标段建设项目范围。2、栽植前准备2.1施工依据2.1.1丽水市白云森林公园基础设施修复工程景观绿化第一标段建设项目施工图纸2.2地形整理2.2.1对种植范围内新造林地块、杂草、灌丛、荆棘、葛藤进行全面清理,清理时注意保护冬青、铁冬青、杨梅等目的树种。2.2.2应按设计平整场地,开挖种植穴乔木树种种植穴规格:米径6cm-10cm,穴径1米×1米×1米米径10cm以上,穴径1.5米×1.5米×1米2.2.3对土壤瘠薄的造林困难地,按作业设计应加客土。2.3树木起掘包扎2.3.1起掘树木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2.3.2起掘灌木的土球应符合有关规定。2.4树木装运2.4.1装运树苗对应做到:轻抬、轻卸、轻装、轻放、不得拉、拖,应保植株土球不破损碎裂,枝干保持完好,主干草绳包扎,防止伤苗。2.4.3向外地引进的树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植物检疫法规和法令,办好植物检疫手续。3.1树木栽植3.1.1树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且生长势好无病虫害。3.2栽植3.2.1各项栽植工序应密切衔接,应做到随挖、随运、随种、随养护,树木起掘后,不得曝晒或失水,若不能及时种植,应采取保护措施,如假植等。3.2.2在栽植过程中,若遇气温骤降或遇大风大雨等特殊情况时,应暂停种植,并采取临时保护措施,如覆盖假植等。3.2.3树木栽植槽穴规格的大小深浅,应按植株的根盘或土球直径适当放大,使根盘能充分舒展。3.2.4栽植时可结合施用基肥。基肥应以腐熟有机肥料为主,也可施用复合肥,用量要适当,大苗复合肥1公斤,小苗0.5公斤。基肥可施穴底,施后盖土,勿与根系直接接触。3.2.5带土球树木的栽植,应先将植株放在栽植穴槽内,定好方向。在扶正时宜移动土球,忌摇动树干。土球经初步履土塞实后方可将土球包扎物自下面上小心解除。若泥球有松碎时,下压的包扎物可剪断,不宜取出。随后继续填土,分层捣实,待填土达土球深度的2/3时,浇足第一次水,经待渗透后继续填土至与地面持平时再浇第二次水,待不再向下渗透为度。3.2.6树木栽植深度应保持在土壤下沉后,基颈与地表等高。3.2.7树木栽植后,应沿栽植的外缘做好围堰蓄水坑,高度约为10-20cm左右,以便灌溉,防水土流失。3.2.10栽植后,应在三日内再复水一次,复水后若发现泥土下沉,应在根际补充栽培土。3.3支撑和卷干3.3.1乔木和珍贵树木在栽植后,必须支撑。支撑用三角形支撑。支撑要牢固。支撑下埋深度,视树种规格和土质而定。严禁打穿土球或损伤根盘。支撑的高度应视植株高度而定。一般应支撑在植株高度1/2以上处,支撑设在迎风面的对面。3.3.2米径在5cm以上的乔木,栽植后在主干与接近主干的主枝部分应用草绳密密卷缚,以保护主干,卷缚须整齐。3.4成活率和保存率3.4.1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33/1068-2010)要求执行,保存率100%。4、栽培后养护4.1灌溉与排水4.1.1新栽植树应根据不同树种和立地条件以及气候情况,进行适时适量的灌溉,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4.1.2灌溉前应先松土,浇灌操作;夏季以早晚为宜;冬季中午为宜。4.2中耕除草4.2.1新栽树木生长势较弱,应及时清除影响新树木生长的杂草。4.2.2新栽树木基部附近土壤常因灌水而板结,应及时采取松土、培蔸、扩穴、除萌、修剪等抚育措施。4.2.3 抚育除草每年两次,时间为6月、9月,为防止水土流失,抚育除草的方式采用穴状抚育。4.3施肥4.3.1新栽树木应视生长情况和观赏要求适当施肥。为扩大树冠,可多施氮肥,为促进开花结果,可多施磷、钾肥。4.3.2肥料应以有机肥为主,若施用化肥,应以复合肥为主。4.3.3对生长较差或生长较慢的新栽树木,在生长季节中可每月进行额外追肥一次。4.4修剪整形4.4.1新种树木可通过修剪,调整树形,促进生长,修剪时应注意勿破坏自然树形或原有造型。4.5保护措施4.5.1遇持续高温干旱情况时,除及时灌溉外,应视新栽树木的抗旱能力,适当疏去部分枝叶,必要时应搭栅遮荫和叶面喷水。4.5.2防风:对新栽树木的原有支撑应经常检查,尤其在风暴来临前要及时加固或增设支撑。对迎风面过大的树冠应适当疏枝,在风暴过后,及时抢救扶正倒伏树木,加固支撑物,修整树冠和清理残枝等。4.5.3防寒:凡易受冻害的新栽树木,寒冬来临前应采取根际培土、主干包扎或设立风障等防寒措施。遇有大雪应及时清除树冠积雪,但不要伤树冠。4.5.4防治病虫害,可参阅《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规程》。4.6补植4.6.1对缺株的,应适时补植,补植树木应选用原来树种及规格。若需改变树种或规格,则须征得招标人的同意。5.技术档案5.1凡列为工程项目的树木栽植工程及非栽植季节种植的树木必须作好记录,作为验收资料。内容包括:栽植时间、土壤条件、气象情况、栽植材料的质量、环境条件、绘制种植施工图、管理措施以及施工单位和人员等。竣工验收后,必须填制竣工验收单。栽植工程所有文件,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的各项记录应整理存档。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投标文件格式(封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施 工 投 标 文 件(商务部分)投 标 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商务部分目录1)投标函;2)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3)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4)委托代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复印件;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外的企业提供)(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7)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8)承诺书;9)投标报价书及电子招投标专业光盘(一正一副共两张,用招标人提供的专用软件制作,并只能使用招标人提供的专用光盘刻录,与商务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光盘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一 、投标函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序号为 的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元(¥ 元)(注:报价保留到元)的总价,按上述招标文件要求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并在______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______%的现金 ,做为履约保证金,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证书号码)作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现无在建或者预中标项目5、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承诺如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在招标的任何环节拒绝我单位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我单位自负,不向招标索赔任何经济损失。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8、我方金额为人民币元(¥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递交。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地址:电话: 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序号自 查 内 容招标文件要求自查情况一、开标必须到场人员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二、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三、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四、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情况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五、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情形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没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六、七、八、九、十、十一、说明:以上各项请投标人逐项填写,投标人应按实际情况具体说明,评审时将按投标人自查表内容核实。若表格填写不实或有缺项,评标委员会将对其做出最不利处理,责任由其投标人自负。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填报日期: 年 月 三、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 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招标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职务:投标人:(盖章) 被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 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复印件。五、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外的企业提供)(复印件)六、项目负责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注: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不得为同一人)七、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名称姓名职称岗位证书岗位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承诺月到位天数一、总部——————1、企业负责人————不作要求——2、企业技术负责人————不作要求————————二、施工现场1、项目负责人不作要求2、项目专职安全员————不作要求3、项目技术负责人不作要求4、项目专职施工员不作要求5、项目专职质量员不作要求6、项目专职资料员不作要求7、项目专职材料员不作要求…注: 1、投标人必须如实详细填写,不得少项漏项,否则将会被废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2、现场人员要求月到位天数不少于22天,“承诺月到位天数”要求填写天数。3、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规模及相关文件规定配备班子人员,表格不够可自行扩展。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填报日期: 年月 日八、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我公司和项目负责人无严重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项目。并且在本次投标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不存在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如有关部门在招投标现场监督及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在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在建工程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同意招标人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若我公司为中标单位的,同意取消中标资格。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日 期: 年月 日 九、投标报价书投 标 总 价招 标 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 制 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总说明工程名称: 1、工程概况:建设地址、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占地面积、经济指标、层高、层数、结构形式、招标工期、投标工期、质量目标、施工现场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2、编制依据:计价依据、标准与规范、施工图纸、标准图集等。3、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4、综合单价包括的风险因素、范围(幅度)。5、措施项目的依据。6、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 共 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1单位工程1.1专业工程1.2专业工程…2单位工程2.1专业工程2.2专业工程…合计 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页 共 页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公式金额(元)1分部分项工程 2措施项目 2.1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2.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 其他措施项目费 3其他项目 3.1暂列金额 3.2暂估价 3.3计日工 3.4总承包服务费 4规费 5税金 合计1+2+3+4+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 本表只需提供电子版本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仅适用于安装专业)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主材(主材名称、规格)…………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主材(主材名称、规格)…………合计: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仅适用于安装专业)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 本表只需提供电子版本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 本表只需提供电子版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金额(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 2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 3其它组织措施费3.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3.2夜间施工增加费 3.3已完成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3.4二次搬运费 3.5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限市政) 3.6提前竣工增加费 合计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2暂估价2.1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合计— 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合计—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元)备注合计— 计 日 工 报 价 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编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一人工1234人 工 小 计二材料123456材 料 小 计三施工机械1234施工机械小计总计 主要工日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工种单位数量单价(元) 主要材料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备 注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 (二)技术标格式(封面)正本或副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 工 投 标 文 件(技术标部分)投 标 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注:此页要求正本一张、副本一张单独密封在技术投标文件的内密封袋内。 正本(或副本)此页为A4空白纸,投标人只需用黑体一号字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装订在技术投标文件第一页。 目录一、施工组织设计二、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一、 施工组织设计投标单位应递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包括临时设施、临时通村道路及施工道路的施工总图及其他必须的图表、文字说明书等资料,至少应包括下列:1、完整的施工方案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3、保证质量、工期的措施4、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5、主要施工设备配置(表1)6、劳动力计划(表2)7、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表3)8、施工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4)注:技术标不得超过80页(包括封面、目录),否则作废标处理。 表1 主要施工设备配置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注:此表需按图纸实际要求填写,应满足该工程实际需求。表2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注: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 表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投标人应提交初步的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要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初步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或关键线路网络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表4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一、临时设施布置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二、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m2)位置需用时间合计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 二、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5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编号专业学历职称年龄一、总部1、企业负责人2、企业技术负责人3、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二、施工现场1、项目负责人2、项目专职安全员3、项目技术负责人4、项目专职施工员5、项目专职质检员6、项目专职资料员7、项目专职材料员注:此表应结合商务标中‘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填写。 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后附) 第七章附件附件一、开标程序(含资格后审办法)序号程序和内容地点责任单位1投标文件截止,开标会议开始开标大厅招标人,建筑有形市场2宣布开标及投标人家数招标人3宣读评标办法招标人4查验标书密封情况公证机关或投标人5投标申请人逐一开标开启投标人的标书,并宣布内容(报价、工期、质量、项目负责人),导入电子标书到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建筑有形市场(唱标人)记录开标情况建筑有形市场(记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对其投标文件开标结果,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视作认同处理建筑有形市场(记标人)6按招标文件二十条第7款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评委会7确定评标基准下浮率:由业主代表在下浮率范围8%~12.9%中随机抽取,先抽取整数部分(即8~12 共5个整数位),再抽取小数部分(即0-0.9共10个小数位),二者组合产生评标基准价下浮率。招标你你人,建筑有形市场8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报价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前6名投标人(不足6名的按实际家数,并列第6名的全数入围)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证件原件,其余投标人可自愿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证件原件,所有递交过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进行下列事宜:1、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身份证明在确认书上签印 ;如委托人参加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养老保险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在确认书上签印;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在确认书上签印。其余未递交过证书原件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后续评审。开标大厅公证机关或招标人9取此排名前六的投标人进入后续评审(含技术标评审,不足六名或并列第六名的全部进入后续评审),因评标过程出现废标致使接受后续评审的投标人不满6名时,从余下的递交过证件原件的投标人中按报价得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替补,直至通过的合格投标人达到6名或所有递交过证件原件的投标人均被评审。评标室评委会10评标时间必须满足保证评标工作质量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出质询或要求投标人书面确认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予以书面回复或确认,否则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评标室评委会11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和招标监督机构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室12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情况和资格实绩公示网站丽水市采购与招标网、建筑有形市场、招标人附件二、评 标 办 法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五人以上的单数;需要重新评标的,必须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进入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一、符合性审查及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按招标文件第二十条第7款要求对所有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对进入后续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二、详细评审(一)技术标评审(合格通过制):1、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以暗标形式投标),按评分标准(见下表)中的六项内容,视其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先进性和完善程度进行评审。每项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确定类别,然后在该类别的分值范围内由专家组成员分别打分,再取平均分作为该项的分数(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如对某项类别划档意见分歧较大的,可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附件 技术标评分标准项目名称一类(好)二类 (一般)三类(差)缺项一、工程分析5分准确分析工程的施工特点、难点及特殊工艺要求(5分)5--44--33--0.50二、施工平面图布置10分表达内容完整、表述准确(3分)3--22--11--0.50布置科学、合理(7分)7--55--44--10三、施工方案50分施工段划分、施工流向合理(3分)3--22--11--0.50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艺可行合理(17分)17--1515--1212--80针对本工程特点、难点专项施工方案可行、合理(10分)10--88--66--30工程质量保证措施(5分)5--44--33--20安全生产保证措施(5分)5--44--33--20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保证措施(5分)5--44--33--20工期保证措施(5分)5--44--33--20四、计划与设备配置20分 施工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10分)10--88--66--30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可行性、合理性(5分)5--44--33--20主要施工设备配置合理(5分)5--44--33--20五、项目班子5分组成合理、人员资格符合规定 (5分)5--44--33--20六、其它 10分技术进步与科技创新(用于本工程)(5分)5--44--33--20其他(5分)5--44--33--20合计得分是否通过(合计得分≥60分为合格)(二)商务标评审:总分100分,其中商务投标报价90分,商务标标书质量分10分。1、商务投标报价90分(1)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下浮率的确定:由业主代表在下浮率范围8%~12.9%中随机抽取,先抽取整数部分(即8~12共5个整数位),再抽取小数部分(即0-0.9共10个小数位),二者组合产生评标基准价下浮率。招标控制价根据评标基准下浮率相应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结果按四舍五入取整)。即:评标基准价=(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列金)×(1-评标基准下浮率)+暂列金(2)计算单个投标报价得分各有效投标报价每高基准价1%扣6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3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按直线插入法计算。以此求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取舍)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90-|投标价/评标基准价-1|* 3(或6)*10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取舍)2、商务标标书质量评审(实行扣分制,满分10分,扣完为止):(1)投标报价中大小写不符或投标报价书中报价前后矛盾的每处扣1分;(2)投标报价中发现主要材料的单价分析表与综合单价报价前后明显矛盾的、或综合单价小数点明显错误的,每处扣1分;(3)经评审算术性差错扣分:修正后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与评标基准价比占2.5‰及以上的,超出部分每1‰扣1分;(4)评标委员会对报价各项目单价构成和各种费用合计构成是否合理,有无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评审。工程量清单(包括主材)的报价超过评审项目基准单价( A )在±标准偏离率(含)以内不扣分,差幅在±标准偏离率(不含)至±(标准偏离率+5%)(含)者,每发现一处扣0.5分;差幅在±(标准偏离率+5%)(不含)以上者,每发现一处扣1分。不平衡报价评审规则:①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标准偏离率为15%。②工程量清单评审项目:全部项目进入评审。③计算评审项目基准单价( A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单价,若经计算的基准单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可结合实际情况予以修正后确定基准单价。修正基准单价的计算方法可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去掉最低的10%(不为整数的,实行四舍五入),或去掉最高的10%(不为整数的,实行四舍五入),或去掉最高的10%(不为整数的,实行四舍五入)同时去掉最低的10%(不为整数的,实行四舍五入),剩余投标单位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单价。④筛选偏离价格。通过计算机对投标文件进行不平衡报价检测,筛选出与对应子目基准价相比超过标准偏离率的报价。⑤修正不平衡报价。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公式对投标人相对于招标文件的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修正:正偏离修正价格( T )= A x(1+标准偏离率)负偏离修正价格( P )= Ax(1-标准偏离率)评标委员会对修正后的价格应要求投标人书面确认,投标人不予确认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⑥对投标人不平衡报价的修正不改变投标总价。经修正的综合单价适用于工程量清单(包括主材)的数量有误或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引起的数量增减。3、投标人总得分(满分为100分)(1)投标人总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汇总:投标人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标书质量分(2)投标人总得分若出现并列的,则以商务报价低者排列在前,投标人商务报价也相同的以抽签决定排列前后。三、评委推荐预中标人办法: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结果汇总后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名单。但当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报价6%以上(含6%),只推荐第一名,第三名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报价6%以上(含6%)时,只推荐前二名。四、评标保密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五、评标监督 评标过程中,评委提出的废标情况、评委对招标文件中规定不详的问题处理,必须有充分的书面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