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泰顺县省级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4日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SCG202010016 项目名称:泰顺县省级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2300000 最高限价(元):2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泰顺县省级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泰顺县省级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一: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标价格折扣。供应商企业属于以上多种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4日 15: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在线递交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4日 15:00 开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顺县环境监测站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廊桥大道环保大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92-88367 质疑联系人: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7582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湖滨花苑B8幢401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翁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858065131 质疑联系人:华旗1 质疑联系方式:1588879932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泰顺县财政局 地 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8号 传真:/ 联系人 :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7588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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