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轨道车加工定制柜集体议价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轨道车加工定制柜集体议价公告

编号:GJD-JTYJ-2020-009

第一部分议价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拟定于202011月中旬召开委外加工修理议价会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委外加工修理项目。

轨道车生产生活配套定制柜加工项目明细

包件

序号

名称

规格(mm)

加工需求

最高限价单价(不含税(元))

数量

最高限价总价(不含税(元))

1

1#柜子

1000*850*1000

2mm厚不锈钢材质,对开门,加锁。201不锈钢

4735

9

42615

2

橱柜

1100*500*800

2mm厚不锈钢材质,带翻盖,加合页,加分隔,对开门,加锁。304不锈钢

5885

9

52965

3

工具柜、2#柜子

1800*500*800

2mm厚不锈钢材质,加2个抽屉,加分隔,对开门,加锁。201不锈钢

8274

9

74466

4

水箱

900*500*800(含200mm高角钢支腿)

上部设检查口, 3mm厚,中间加隔水板,下部加不锈钢角钢座,加水龙头,底部加6寸排污口。304食品级不锈钢

7832

9

70488

5

油脂存放柜

2400*400*450

中间分隔板5道,2mm厚普通钢板刷防锈漆,带翻盖。

2434

4

9736

合计

250270

注:以上项目增值税税率为13%。

轨道车生产生活配套定制柜加工项目图(见附件)

二、议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证明);

2.具有近三年在国铁集团内与本项目相关的加工修理业绩(议价文件需出具相应项目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议价单位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加工修理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加工修理时限:中价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的完成时限执行。

2.参与议价单位须雇佣焊工须具有焊接特种作业操作证(议价文件需出具相应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焊工应具备电弧焊、气体保护焊、氩弧焊、氧气乙炔焊接切割、金属切割能力,并具有焊接修理的安全及消防知识。

3.参与议价单位需具有固定场地,需具有车床、铣床、加工中心、胶管压装机等生产加工设备。

4.交付要求:加工定制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4日内完成,若中价供应商未能按时定制完成并交付,则合同自行终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价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按序启用第二中价人。

5. 验收要求:能够符合使用标准和有质量保证期制度。

6. 加工完成后,中价供应商应编制加工定制项目明细表,由我段验收人员及供应商共同进行签认,作为费用结算依据,未签认的视为无效服务不予结算。

(二)质量要求

1. 议价单位加工修理用料必须严格执行我段使用要求,定制柜需焊接良好,焊缝处无开焊现象,各门开合良好,各部件无松动。

2.加工定制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中价单位应包修、包换。

3. 加工完成后,自交验之日起质保期为一年,在定制柜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由于加工修理缺陷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免费进行修复。

四、议价人资格要求

1.议价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议价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议价方在机械加工修理有良好的应用范例,且无因自身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不良反应。

4.议价单位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议价单价应为不含税单价。

6.议价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7.议价时需携带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参与议价人应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五、议价方式:经综合评审后的最低价中价法,最低报价不是选中的唯一条件,报价人应以人民币报价(不含税)。

六. 选中标准:同等质量、同等标准下最低价为选中第一次序,如在中价后提供服务与产品质量不能满足我段使用要求,由第二次序接替中价并以此类推。

五、合同签订

1.中价单位应在评审结束公示结果后内与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签订合同。

2.中价单位的响应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追溯效力,视为中价单位的服务承诺内容。

六、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约定(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郑重声明

(1)参与议价单位必须对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我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的核查要求,如果发现并被证实商家提供虚假资料,将直接取消本年中选资格及今后三年参选资格,并有权依法追究集体议价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2)我单位可对已发出的公告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相关内容将通知参与议价的单位。

(3)本次采购的解释权为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采购管理的办法进行办理。

八、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日期:2020111118:00

集体议价会议开始时间: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集体议价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哈拉更西路39号

九、联系方式:

报名程序咨询电话:****-*******

项目业务负责电话:****-*******

十、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方式:议价报名表书面传真至****-*******,注明:议价编号、参与议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单位公章。

十一、议价报名表

(公章)日期: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议价编号

GJD-JTYJ-2020-009

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

2020年11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议价 车加工 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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