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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JB170021-07SG |
1.招标条件 |
南京软件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研创园二期人才公寓项目景观绿化及附属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高管内备字[2017]2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标段名称:景观绿化及附属工程 |
2.2工程地点: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 |
2.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
2.4建设内容: 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2.5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
2.6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
2.7工程合同估算价: 2800.00万元 |
2.8招标内容: 园林绿化工程; |
2.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本次招标为研创园二期人才公寓项目景观绿化及附属工程,本标段项目总面积约31014.93平方米,其中硬质铺装、沥青路面等面积约19728.59平方米,绿地面积约11286.33平方米,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及养护、围墙、景观硬质铺装、水池及水景、小品设施、成品休闲座椅、垃圾箱、儿童活动设施、特色雕塑小品、自然石、景观灯、栏杆、亲水平台、土石方、室外喷灌和阀门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10工程规模: 园林绿化面积:31014.93 m2;造价:2800 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4.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1-25 |
5.资格审查办法 |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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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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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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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3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1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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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11月5日10时0分到 2020年11月12日10时0分为止 |
8.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和苏建招函【2017】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设置企业园林绿化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项目无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5、拟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类专业则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园林类专业指园林绿化工程规划、园林绿化设计、园林绿化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等专业。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8.6、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05月至2020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9、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10、业绩分:自2017年10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在所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室外景观绿化工程业绩【不包括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等)】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且其他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8.11、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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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
招标人:南京软件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团结路100号共享空间A座21楼 |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1幢8层 |
邮编:210000 | 邮编:210000 |
联系人:钱茜茜 | 联系人:屠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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