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市分行土地使用权押品价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市分行土地使用权押品价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市分行土地使用权押品价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项目情况介绍: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市分行土地使用权押品价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DZBZX2020-10-13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0万元)
(5)采购内容:鸡西市分行土地使用权押品价值评估服务。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5)公示期间:2020年11月05日至2020年11月11日
二、单一来源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依据《关于下发二级分行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的通知》(省行工作通知〔2020〕798号 ),市分行对省行入围的供应商范围内通过邀请方式组织采购。每次采购应邀请所有入围供应商,如有供应商不参加当次邀请,应由该供应商出具情况说明,存档备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市分行委托是鸡西晟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鸡西市分行土地押品价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邀请招标工作,于2020年10月27日发出邀请函,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只有黑龙江兴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参加本次项目投标,黑龙江正诚地价评估有限公司和黑龙江祥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均表示放弃该项目投标,并于2020年11月2日出具了弃标函,且因我行实际工作中的业务情况,需要此项评估服务,故本次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与黑龙江兴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谈判合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鉴于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及采购需求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市分行。
七、采购人及代理公司有关信息: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市分行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大街101号(跃进佳园学林茗苑小区10号门市)
邮编:158100
电话:****-*******
代理公司:鸡西晟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培新小区10号楼3号门市
联系方式:高先生0467-626199
2020年11月0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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