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关于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编号2339号整改问题完成情况销号公示
肇源县关于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编号2339号整改问题完成情况销号公示
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我县信访案件受理编号2339号,已完成问题整改,现对整改问题完成情况销号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反馈问题:“薄荷台乡政府2004年将薄荷台乡前台村、葫芦系村、永久村集体所有的6000亩草原承包给薄荷台乡前台村支书耿某某等人,合同签订的面积只有2000亩。承包后耿某某等人围堤筑坝疯狂开垦,致使6000亩草原遭到毁灭性破坏。县、乡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对上述人员破坏草原的行为不制止不追究,并于2014年1月在原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将同一地块草原重复出卖给前台村村民杨某某。把国有资源变成个人敛财工具。2014年以来村民多次反映未果,2017年7月薄荷台乡政府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对草原承包合同进行变更,与原承包人重新签订承包合同。举报人要求彻查地方腐败行为,并通报处理结果”的问题。 二、整改落实:①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俗称“南江湾”地块位于松花江主航道右侧,属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管辖,土地权属为国有,地类为内陆滩涂,有零星碳林地。该资源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有薄荷台乡村民经营情况,一直有人耕种。2004年,薄荷台乡政府与耿某某、李某某签订承包期20年合同,李某某、耿某某在原有的堤坝基础上进行了加固,同时对围堤内未利用的滩涂进行了耕种,并栽植了杨树,形成了现在经营的耕地和林地(约110亩)共计面积3592亩。2014年1月13日,薄荷台乡政府又与杨某某、李某某续签了40年(2024年至2064年)的承包合同。②2016年以来,薄荷台乡前台村村民曾多次到县、市两级政府上访,反映草原被非法开垦为耕地问题。为解决这一信访矛盾,源信复函〔2017〕03号、庆信复函〔2017〕42号“建议重新按照滩涂签订承包合同”。按照县市两级复查复核建议,依据肇源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薄荷台乡洪泛区南江湾区块土地权属及归属情况说明》,2017年8月25日,薄荷台乡党委会议议定:对2004年所签订的合同进行调整,将草原合同调整为滩涂合同。③针对加固堤坝问题,县河道部门联合吉林省松原市相关部门于2020年4月对该区域堤坝进行了彻底清除;针对2014年续签的承包合同问题,2019年5月薄荷台乡政府对承包人杨某某、李某某下达了解除承包合同通知书,予以解除承包关系。责任追究问题,大庆市纪委依据调查结果,已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 三、整改问题完成情况:全部完成 四、销号情况:已具备销号条件 五、公示时间: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11日 六、公示举报受理部门:黑龙江肇源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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