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关于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编号1260号整改问题完成情况销号公示

肇源县关于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编号1260号整改问题完成情况销号公示



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我县信访案件受理编号1260号,已完成问题整改,现对整改问题完成情况销号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反馈问题。信访人反映“一是薄荷台乡政府2004年将薄荷台乡前台村、葫芦系村、永久村集体所有的6千亩草原承包给薄荷台乡前台村支书耿某某等人,在签订合同期间,草原实际面积6千亩,合同签订面积只有2千亩。承包后围堤筑坝疯狂开垦,致使6千亩草原遭到毁灭性破坏。二是县乡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对承包人破坏草原行为不制止和追究,2014年1月在原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将同一地块草原重复出卖给前台村村民杨某某。把国有资源变成个人敛财工具。2014年以来村民多次反映未果。2017年7月薄荷台乡政府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对草原承包合同进行变更,与原承包人重新签订承包合同。举报人要求彻查地方腐败行为的问题”。


二、整改落实。①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俗称“南江湾”地块位于松花江主航道右侧,属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管辖,土地权属为国有,地类为内陆滩涂,有零星碳林地。该资源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有薄荷台乡村民经营情况,一直有人耕种。2004年,薄荷台乡政府与耿某某、李某某签订承包期20年合同。李某某、耿某某在原有的堤坝基础上进行了加固,同时对围堤内未利用的滩涂进行了耕种,并栽植了杨树,形成了现在经营的耕地和林地(约110亩)共计面积3592亩。2014年1月13日,薄荷台乡政府又与杨某某、李某某续签了40年(2024年至2064年)承包合同。②该地块实际为滩涂,签合同时按当地群众习惯写的是草原。2016年以来,薄荷台乡前台村村民刘某某,曾多次到县、市两级政府上访,反映草原被非法开垦为耕地问题。为解决这一信访矛盾,源信复函〔2017〕03号、庆信复函〔2017〕42号“建议重新按照滩涂签订承包合同”。按照县市两级复查复核建议,依据肇源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薄荷台乡洪泛区南江湾区块土地权属及归属情况说明》,2017年8月25日,薄荷台乡党委会议议定:对2004年所签订的合同进行调整,将草原合同调整为滩涂合同。③针对2014年1月13日续签的承包合同问题,2019年5月薄荷台乡政府对承包人杨某某、李某某下达了解除承包合同通知书,予以解除承包关系;针对圩堤问题,县河道部门联合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相关部门对该区域围堤进行了清除;针对续签发包资源问题,大庆市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


三、整改问题完成情况:全部完成


四、销号情况:已具备销号条件


五、公示时间: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11日


六、公示举报受理部门:黑龙江肇源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案件 信访 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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