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疗保健中心电梯采购投标邀请(公开招标)
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疗保健中心电梯采购投标邀请(公开招标)
公告时间:2020年11月05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疗保健中心电梯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0月27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0年11月16日14:00
延期开标时间:2020年11 月20日09:3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内容修改如下:
评标因素 | 权值 | 评分标准 | |
价格评价项(A1)(35分) | 35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 |
技术评价项(A2) (35分) | 技术要求及参数规格、功能要求 | 14 | 技术要求及参数规格、功能配置高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标准的,计14分,所投产品配置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标准的,计10分。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 评审依据: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偏离表。 |
电梯主要部件 | 15 | 主要部件: (1)曳引机为所投产品原厂原品牌计4分。 (2)门机为所投产品原厂原品牌计4分。 (3)控制系统(整柜)为所投产品原厂原品牌的计4分。 其他部件: (1)所投产品(缓冲器)为原厂原品牌的计1分。 (2)所投产品(安全钳)为原厂原品牌的计1分。 (3)所投产品(限速器)为原厂原品牌的计1分。 评审依据:提供制造商承诺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 |
绿色节能 | 6 | 所投型号产品通过ISO25745和VDI4707能效A级认证,每项计3分,共 计6分。 评审依据:提供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
商务评价项(A3) (30分) | 制造商的 综合实力 | 3 | 投标产品制造商均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共享证书编号的,计3分,缺一项扣1分。 评审依据: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体系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此项不计分。 |
投标业绩 | 12 | 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前 36 个月)类似业绩(电梯供货)的,按项目经验水平及合同金额(总业绩项目的金额)进行比较,排序第一的计12分,之后名次按顺序依次扣减3分/名,至0分为止。 评审依据:提供业绩清单及合同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此项不计分。 | |
售后服务 | 5 | 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操作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及内容进行横向比较:方案内容计划详细且对采购人较有利的计5分,具有以上基本方案内容的计2分,无以上方案内容的不计分。 | |
6 | 质量保修期(免费保修时间不少于一年)、服务时间(7×24或5×24)、响应时间(多少时间内到达问题现场)、解决问题的时间(什么时间内解决故障),备品备件时间(发生设备非人为因素损坏需要提供备机)等方面进行横向综合评审排序,第一名计6分,以后依名次排序扣减2分,至0分为止。 | ||
投标书 编制 | 4 |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得1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内容修改如下:
第五章第二节 第1.1款 | 甲方名称、地址 | 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 |
第五章第二节 第1.2(6)项 | 项目现场 | / |
第五章第二节 第5.1款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交货时间:中标后按合同约定 交货地点: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 交货方式:中标后按合同约定 |
第五章第二节 第9.2(1)项 | 质量保证期 | 参照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
第五章第二节 第9.2(3)项 | 响应时间 | 参照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
第五章第二节 第13.5款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中标后按合同约定 |
第五章第二节 第14.2(5)项 | 伴随服务 | 具体内容中标后按合同约定,或第五章采购需求。 |
第五章第二节 第20.2款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 诉讼 □ 仲裁 |
第五章第二节 第23.1款 | 合同未尽事项 | 注:按照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疗保健中心主体施工招标时合同约定,在整个施工期间,工程中如存在其他施工单位进场交叉施工,主体施工承包方在整个工程中有责任和义务负责协调管理的统筹,主体施工承包方向其他施工单位收取工程总承包服务费为5%。 |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赖先生
电话:132*****582
2、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
(2)地 址:怀化市锦溪南路 144 号
(3)联系人:舒主任
(4)电话:0745--*******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地 址:怀化市迎丰中路原华天酒店九楼
(3)联系人:赖先生
(4)邮 编:418000
(5)电 话:132*****582
(6)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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