洒水打药车第二次招标公告

洒水打药车第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遂宁市园林管理局洒水打药车进行询价公告(第二次)
采购项目名称: 遂宁市园林管理局洒水打药车进行询价公告(第二次)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招标编号: 政采询〔2012〕155号 公告日期: 2012年10月15日11时22分
行政区划: 遂宁市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遂宁市园林管理局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遂宁市园林管理局
包的描述: 洒水打药车
该包技术指标: 详见询价文件。

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生产或销售汽车的相关资质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本次询价采购以采购公告形式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询价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发售时间: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23日17:00前(北京时间)。
询价文件售价: 免费。
询价文件发售地点: 网上下载。
投标区Email:
报价截止日期: 2012年10月30日10时30分
报价地点: 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城区遂州北路169号,遂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少成
联系方式:****-*******

招标编号:遂政采询〔2012〕155号洒水打药车政府采购项目询价函中国?四川(遂宁)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印制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洒水打药车询价采购邀请函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遂宁市园林管理局委托,拟对委托方的洒水打药车进行询价采购,现诚邀具有要求资格的厂家或供应商参加。一、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具有生产或销售汽车的相关资质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询价函发售方式、时间、售价:1.本次询价采购以采购公告形式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发售时间: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23日17:00前(北京时间)。3.发售方式:网上下载。4.售价:免费(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三、报价截止时间、地点:1.报价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10月30日10时30分前密封后现场递交(超时拒收);2.报价地点: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城区遂州北路169号,遂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四、投标保证金:金额:¥1800元交款方式:以电汇、转账(拒收现金)等形式交纳。收款单位:遂宁市财政局。开 户 行:遂宁市商业银行金龙支行。银行账号:********0022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五、本次询价采购最高限价:¥18.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六、我方自愿按照询价函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 万元(大写: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不含车辆上户费、保险费、购置税)。七、项目名称、配置要求、技术参数、数量、交货时间及付款方式1.项目名称及数量:SCZ5070GSSZN远达牌(数量:1辆)配置及功能要求:前喷、后洒、高压枪、洗漱、打药;凯普斯达底盘型号ZN1070A2ZM,发动机型号ZD30D13-4N,功率96KW,容积≥4m3;操作平台设置在驾驶室与罐体之间,洗漱装置、绞盘及胶管30米带打药喷枪,并在罐体水管适当位置改装接水口装置。2.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3.付款方式:车辆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全款。八、说 明:1.本次询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如对询价车辆规格型号、配置要求和技术参数及其他疑问,请于2012年10月9 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现场递交至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3.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详细注明所投车辆产地、配置要求、技术参数及车辆宣传彩页等相关资料并在报价函上签字、盖章确认;4.我公司承诺自愿提供与本次询价采购相关的资料及证明材料。九、交货地点:遂宁市园林管理局指定地点。十、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采购中心有权取消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1.报价文件虚假还投标的;2.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的;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十一、投标保证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在询价函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2.供应商提供了虚假响应询价函的投标文件;3.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4.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供应商原因未能按照询价函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十二、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有权取消与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终止合同,并确定新的成交供应商(依以报价次低者为成交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采购中心造成损失(最低价与次低价之间的差额,以此类推)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若成交供应商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相关媒体予以通报,同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1.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成交供应商要求更改已为双方确认的有关条款;3.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非法转包给他人;4.成交供应商本次提供的产品有以次充好、偷梁换柱、减少配置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等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现象发生的。十三、采购合同签订:成交后供应商须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一式两份分别送交遂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和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留存备案。十四、售后服务要求:1.售后服务具体承诺(交货时间、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网点清单、联系方式等需提供书面承诺);2.各经销商须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3.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十五、报价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报价供应商2011年度财务报表;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纳税凭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签字和盖章);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5.询价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6.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7.产品技术参数;8.产品彩页资料;9.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售后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10.报价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十六、密封和标注: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统一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封袋密封处须加盖公章;密封袋上须注明所投货物名称。在每一份投标文件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十七、联系方式:采 购 人:遂宁市园林管理局地址:遂宁市渠河路999号联 系 人:冯文志联系电话:137*****088招 标 人: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遂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遂宁市城区遂州北路169号)邮编:629000联 系 人:邓少成联系电话:****-*******传真:****-*******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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