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洲水电站建设招标公告

梅洲水电站建设招标公告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辰溪县梅洲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辰溪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窗口
邮编:419500
联系人:杨玫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0年11月2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辰溪县梅洲水电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辰溪县桥头溪乡梅洲村
建设单位
辰溪县梅洲水电站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怀化环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辰溪县桥头溪乡梅洲村(电站厂房位置:北纬27°46′11.24″,东经110°7′21.94″,大坝位置:北纬27°46′10.78″,东经110°7′21.52″),为坝后式电站。工程包括拦水坝、引水渠、发电厂房、宿舍等组成。电站于2003年9月修建,于2005年12月建成投产,总装机500(2×250)kw,年平均发电量147.55万kw.h。该电站现状处于正在运行状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排放量很小,直排至室外无组织排放,经大气扩散和周边林地净化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生活污水,利用旱厕收集粪污,由农户拉走做农肥,全部被吸收,不外排至周边水体。
3、噪声:水轮机、发电机等噪声,采取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能有效地降低噪声,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外环境的有效影响较小。
4、固废: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垃圾、打捞垃圾、维修保养时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或手套等。生活垃圾和打捞垃圾为一般固废,交由周边村镇垃圾转运系统,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检修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或手套等,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有关规定。
5、环境风险:设备检修矿物油,配备应急收集桶,配备吸油棉及吸油绳,满足环境应急要求。

标签: 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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