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波分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农村信用社波分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波分设备(第二次)比选公告

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受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委托,对“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波分设备(第二次)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参加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前期技术调研并符合四川省农村信用社IT建设实际需要的供应商,持招标人的《比选邀请书》前来报名。
一、比选文件编号:SCTCQ-2012-0201-04-25(4)
二、比选内容和要求:
1、本次项目是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信息系统建设所需的波分设备采购。
2、本项目的技术和商务等要求见比选文件。要求比选申请人必须对全部采购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对比选申请人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比选申请人可为原厂商或具有原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如果是代理商,则必须取得原厂商授权参加本项目比选的授权书,并在报名和购买比选文件时提交,以保证进货渠道的合法性和产品质量。
一个原厂商的产品,只能由一个比选申请人申请比选。
3、有较好的本地化服务支持。
四、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时须携带: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制造商授权书(仅针对代理商);
6、比选邀请书。
注:以上第1、2、3项各收一张复印件(加盖公章);第4、5、6项为收一张原件。
五、比选文件领发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0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7:00。比选申请人务必于北京时间2012年10月18日13时30分(截止)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六、所有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应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四套副本。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送到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旁文书院街16号四川矿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西楼101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需要再次提供以上资料。否则比选申请不予接收。

比选人(全称):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联系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联系人:李晓渝先生,李柯先生,何翼风先生,陈全红小姐
联系电话:****************;传真:********
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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