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综合行政执法组开展2020年光明街道食品安全培训暨事故应急演练服务的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综合行政执法组开展2020年光明街道食品安全培训暨事故应急演练服务的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综合行政执法组开展2020年光明街道食品安全培训暨事故应急演练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 | |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项目名称: 综合行政执法组开展2020年光明街道食品安全培训暨事故应急演练服务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根据《光明区食药安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提高我街道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队伍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我队拟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2020年光明街道食品安全培训暨事故应急演练。 服务内容: 1.组织项目组成员收集应急演练相关的资料,对光明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进行评估; 2.聘请1位持有高级工程师、广东省安全教员证教师演讲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培训内容包括(食物中毒预防知识、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理、光明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行动方案); 3.负责活动场地的布置,舞台背景墙制作,租赁LED户外屏和线阵音响设备和户外四角帐篷等; 4.编写应急演练方案及脚本并进行演练培训和桌面演练; 5.组织演练承办单位参演部门和人员开展一次预演练,并对预演练的结果进行评估;开展正式演练及评估。 | 项目预算金额: 48570元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街道光翠路北77号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0 年 11 月 5 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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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演练 应急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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