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公司长热一厂蓄能调峰合同能源管理(第2次)招标公告
东北公司长热一厂蓄能调峰合同能源管理(第2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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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公司长热一厂蓄能调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项目(第2次)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东北公司长热一厂蓄能调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004690,招标人为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春热电一厂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小城子街6789号,是国电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内核单位,现总装机容量700MW,2台350MW热电联产机组(型号均为:C350/272.9-24.2/0.4/566/566超临界汽轮机)于2011年末投产(其中1号机组2018年完成低真空改造),设计年发电能力38亿千瓦时。2018-2019供热期,在供热初期(2018年10月下旬)接带供热面积约1400万平方米;12月中旬,新增465万平方米供热面积,目前供热面积1865万平方米。本次改造拟新建7台40MW电极式电锅炉,以满足机组运行深度调峰的需求,以实现电厂运行机组在冬季供热的情况下,能够达到深度调峰,提高经济效益。
2.2招标范围: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蓄能调峰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具体内容包括:
(1)蓄能调峰项目的投资服务和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原材料和设备供货、施工安装和调试、生产运维、辅助调峰服务效益分享方式。
(2)有关项目新建范围、技术要求等详见“技术规范书”。此项目只划分为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项目建设期为2021年4月1日开工,总工期137天。竣工后服务期(即效益分享期)为10年,10年后电蓄热调峰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甲方。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国内至少1台电锅炉蓄热系统调峰项目的运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成功投运并运营的业绩合同及用户安全稳定运行证明和运行无事故证明材料,否则将废标处理。
3.3投标人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项目联系人:吴亮亮(010-57337287)。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 |
联系人: | 陈钢 |
电话: | 13944156161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 |
邮编: | |
联系人: | 吴亮亮 |
电话: | 010-57337287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12085128@chnenergy.com.cn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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