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度草食动物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及畜禽种业、特色畜牧业发展项目的公告
关于申报2018-度草食动物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及畜禽种业、特色畜牧业发展项目的公告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的函》(江财农〔2018〕123号)文件精神,江门市财政局对我市下达40万元,专项用于推进畜牧业现代化建设和转型升级,推进地方及特色品种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支持保种场、核心育种场、种畜禽场建设,支持畜禽新品种(配套系)选育,建设岭南特色畜牧业优势产业区。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申报对象
恩平市辖区内合法经营的畜禽养殖场。
二、申报条件
1.取得相应许可证;
2.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依法生产经营的要求。
三、扶持对象的确定
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扶持一家畜禽养殖企业。符合条件的申报的畜禽养殖企业为两家以上时,按以下标准确定:
1.出栏量大的,确定为被扶持对象。
(1)出栏量以2019年全年产地检疫证明数量计算。
(2)符合条件的申报的养殖企业既有生猪养殖企业又有禽类养殖企业时,按照当量折算确定,即:1头猪为一个猪当量,100头猪相当于15头奶牛、30头肉牛、250只羊、2500只家禽。
2.出栏量相同的,存栏量大的确定为被扶持对象。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请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与渔业管理股。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相应许可证、养殖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照原件、复印件。
六、扶持资金的使用要求
养殖企业应将专项资金用于推进畜牧业现代化建设和转型升级,保护及开发利用地方及特色品种资源,建设保种场、核心育种场、种畜禽场,选育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建设岭南特色畜牧业优势产业区等方面,不得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审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联系人:吴伟健联系电话:****-*******
恩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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