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煤炭洗选设备一批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煤炭洗选设备一批
标的名称 |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猴场镇穿洞村二组威宁昌顺工贸有限公司选煤厂内 | ||
项目编号 | ********0230 | 转让底价 | 56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0-11-06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0-11-19 |
标的所在地区 |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 资产类别 | 设备 |
本转让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标的描述 | 该批设备为存放于威宁县昌顺公司洗选厂停用煤炭洗选设备,共75个品种, 97台(个、套)。本次转让标的物仅限停用的设备,主要有压滤机、浮选机、直线振动筛、筛下式数控跳汰机等。由于长期停产,厂区已断电,设备不能通电开机运行。如需在原地生产使用,需重新办理租用厂房土地等手续,并进行全面大修、更换损坏的零部件并补齐缺失的零部件,同时向供电部门申请恢复供电后才能运行以上设备。 | ||
标的所在位置 |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猴场镇穿洞村二组威宁昌顺工贸有限公司选煤厂内 | ||
转让底价(万元) | 56万元 | ||
计量单位 | 台(个、套) | 数量 | 97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重信通资评报字[2020]第1071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0-08-27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代继红 | 联系电话 | 136*****521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 |||
评估备案机构 |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四、转让方未提供所有设备的合格证、购置发票等资料,转让方不负责提供转让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数据等)。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与重庆联交所不保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6.8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吴秋伊 | 联系电话 | ***-******** | |||
受托机构 | 受托机构名称 | |||||
受托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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