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二.pdf(10万元)
澄清公告二.pdf(10万元)
文件编号 | S************************Z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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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11-18 10:11:00 |
投标有效期 | 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 18 日10时30分。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2020-11-19 10:30:00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远程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palign="center" ><b>哈尔滨市停车场智能化提升项目</b><b>-</b><b>新增路侧泊位视频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一标段澄清公告(二)</b></p><palign="left" > </p><palign="left" >致各投标人:<span></span></p><palign="left"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span>ZBS</span>)已公布给各投标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由于投标人反应无法下载,请对应工程量清单端口下载。<span></span></p><palign="left" >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上澄清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span></span></p><palign="left" > </p><palign="left" >招标人:哈尔滨市城安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span></span></p><palign="left"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span></span></p><palign="left" > </p>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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