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含油烟道废液危险废物处置招标公告
2021年含油烟道废液危险废物处置招标公告
********9">2021年含油烟道废液危险废物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160*****1029-001
********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含油烟道废液危险废物处置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5">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6">2.1项目背景概况:本项目为2021年大庆炼化公司化工生产四部聚丙烯酰胺三车间、聚丙烯酰胺四车间、聚丙烯酰胺五车间和化工生产二部聚合作业区产生的含油烟道废物危险废物(约1200吨)的处置服务招标(主要成分包括研磨油、水、氨及干粉,该废物的清运处置规律为冬季约每两天清运一次,夏季约每周清运一次)。服务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2服务内容:包括对已收集的液体含油烟道废液收集槽的现场清运服务,提供运输车辆(罐车)和装卸车服务并运输至处置现场规范处置。
2.3服务标准:要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服务方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到2021年年内或2021年之后,如果许可证有效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投标人必须承诺在许可证到期前可以顺利延续换证,并且新的许可证并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否则自动解除合同并停止支付所产生的处置费用;许可证类别应包括HW08,小类别包括900-249-08;生产规模在6000吨/年以上(含6000吨/年)。核准经营方式具有处置、利用其中一项及以上。许可证中如果对经营规模或者经营类别有明确限定的,投标人必须持有发证机构出具的佐证材料,证明投标人可接收本项目的危险废物。
服务方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条件,现场服务符合大庆炼化公司安全环保的各项管理规定,运输车辆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要求,处置过程产生的污染物或副产物需合规处置,务必确保处置全过程合规合法。服务期间确保车辆、人员及时到达现场,转移联单一车一单。
2.4服务地点:大庆炼化公司;
2.5服务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6安全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大庆炼化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同时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到2021年年内或2021年之后,如果许可证有效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投标人必须承诺在许可证到期前可以顺利延续换证,并且新的许可证并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否则自动解除合同并停止支付所产生的处置费用;许可证类别应包括HW08,小类别包括900-249-08;生产规模在6000吨/年以上(含6000吨/年)。核准经营方式具有处置、利用其中一项及以上。许可证中如果对经营规模或者经营类别有明确限定的,投标人必须持有发证机构出具的佐证材料,证明投标人可接收本项目的危险废物。要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黑龙江省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同意收集危险废物的文件(需提供所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3.2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人代表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处于存续状态,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提供截屏)。截屏与评标当日查询不符时,以评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在大庆炼化公司三商不良记录信息公示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评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3.投标人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条件;黑龙江省内的企业,应提供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上注册的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以及与投标人签订运输协议的企业在“黑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上注册的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黑龙江省外的企业应承诺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所有条件,并承诺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接收该危险废物。
3.4. 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的提供使用的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满足危险货物运输要求(提供本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且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投标人如果无运输车辆,必须提供与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协议有效期到2021年12月31日或之后)、协议方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
3.5. 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6人员要求:投标人必须承诺器具、人员确保在接到废物转移通知后48小时内,保证废物随时产生随时清运出厂处置的条件。
3.7机具要求: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有车辆《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承诺运输车辆必须使用罐车(投标人必须承诺罐车具备自吸功能、核准载重不低于10吨)。
3.8投标人具有以下项目业绩:不要求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要求:
1)提供本项目的危险废物(HW08 900-249-08)的具体处置方式,处置的工艺流程,副产物(废渣、废水等)的去向。废渣、废水如果是委托第三方处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与第三方的处置协议。
2)评标人将通过政府公开网站查询、电话确认等方式印证投标文件中部分内容的真实性。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0-11-6 08:00:00至 2020-11-11 23:59:59,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①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根据语音提示,语音提示后说:电子招标平台);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流程请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关于申领中国石油招投标优蓝U-key的公告2in1》。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潜在投标人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潜在投标人,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潜在投标人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潜在投标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潜在投标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招标文件获取后,需每天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该项目相关信息。
4.7为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可用,初次成功办理U-Key的投标人,当日需向保证金账户进行小额转账(转账成功后会进入投标人系统钱包)。
4.8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6">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11月26日9:1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5.2投标人须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客户端,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至少三日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
5.3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1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六、发布公告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0-11-26 09: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现场): \。
开标地点(网上):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八、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171*****0010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九、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
邮政编码:163411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招标中心
邮政编码:163411
联 系 人:李虹
电 话:****-*******
电子邮件:lih-dl@petrochina.com.cn
系统联系人:孟庆磊/王纪文
电子邮件: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wangjw-dl @petrochina.com.cn
(跟项目有关的问题请咨询项目联系人,跟系统有关的问题请咨询系统联系人)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根据语音提示,语音提示后说:电子招标平台。
发票领取
发票信息由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填写,并自动带入开票软件,请投标人认真核对发票信息, 以免发票开具后无法变更给您带来不便。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时间以开标时间为准,开标时间在上月 26 日到当月 25 日的,发票在次月 5 日之前开具(遇假日顺延)。发票可办理领取业务,领取时间为:每周一(工作日)下午 14:00-15:50,综合楼 303(开标一室)集中办理领取业务,其他时间领取恕不接待;发票也可申请邮寄,需邮寄的,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将公司名称、邮寄地址(必须注明所在省、市、区(县)及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由于信息不全造成邮寄丢失后果自负),发送至发票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填写为“申请邮寄发票”,我们将在邮寄信息审核通过后的 7 个工作日内将开具好的发票委托顺丰快递以费用到付方式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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