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市农村党员专题培训工作招标公告
2020年南宁市农村党员专题培训工作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全区农村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及我市实施意见,我局拟于近期举办农村党员专题培训示范班(农村文化富民专题、生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专题、乡风文明建设专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培训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0年南宁市农村党员专题培训示范班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开展农村党员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村基层党建等方面重要论述;
传承发展农村优秀文艺、传统曲艺、非遗文化、民族文化、民间文化;
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育乡风文明、推动移风易俗及党性教育;
开展生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济技能培训,生态开发与保护、观光农业、健康养生、旅游经营管理等,将乡村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等内容;
(五)主要采取现场教学、专题授课、案例分析、观摩体验及交流研讨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且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查询信息的,需提供事业单位在线(www.gjsy.gov.cn )信息公示截图页。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材料
(一)企业简介(含公司管理制度、财务状况等)。
(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相关的资质证书副本。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六)近两年类似业绩。
(七)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在公开征集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如有伪造虚假内容则取消比选资格)。
以上材料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五、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5日—11月9日。
六、比选及结果公示
报名截止后,由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招标比选工作,并将招标比选结果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 点:南宁市葛村路25号1011室,联系人:李小华,联系电话:****-*******。
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11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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