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垦整理中心变压器招标公告

土地开垦整理中心变压器招标公告

变更记录
受南宁市土地开垦整理中心委托,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拟对南宁市土地开垦整理中心变压器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ZC2012-1540D
  项目名称:南宁市土地开垦整理中心变压器采购
  项目预算:壹拾壹万壹仟元整(¥111000.00元)


二、项目内容:
  ※参考型号、规格
001-A:1台变压器,油浸式变压器安装10KV/容量S11-M-50KVA1台变压器,油浸式变压器安装10KV/容量S11-M-100KVA

  ※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电子标书。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2.通过广西电网公司2010年度电网与改造工程设备采购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或该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报名要求:
   供应商必须在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上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并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购买纸质采购文件才能参加投标,否则,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五、招标/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1月04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南宁市金湖路59-1号8楼808财务室)
  售价:伍拾元整/份(¥50.00元/份),售后不退。
  方式:如需邮寄标书,请把电汇复印件连同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号、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号码传真至: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姚俊 ****-*******传真:****-*******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05日15时00分
  投标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7楼(具体安排详见7楼电子显示屏)
  开标时间:2012年11月05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7楼(具体安排详见7楼电子显示屏)


七、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杨晶****-*******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韦西林****-*******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6666


八、质疑电话:****-*******
  投诉电话:****-*******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5日


南宁市政府采购询价采购文件项目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镇东佳村土地整治项目配电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NNZC2012-1540D审批编号:[2012]NCCH054采购人:南宁市土地开垦整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12年10月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项目编号:[NNZC2012-1540D]目 录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2第二章评审方法3第三章报价人须知11一总则13二询价采购文件15三报价文件16四报价19五评审19六合同授予22七其他事项24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25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3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项目编号:[NNZC2012-1540D]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说明:1、本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列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报价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替代的品牌、型号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上要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2、凡在“技术参数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报价人应按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在“报价产品技术资料表”中将其参数详细列明。3、本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本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如与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项号货物名称数量参考品牌、型号技术参数要求1油浸式变压器7 10KV/容量 S11-M-50KVA, D.Yn11 ,分接范围:10.5±2x2.5%%% 要符合南网标准的,南网入网许可的厂家2油浸式变压器110KV/容量 S11-M-100KVA,D.Yn11 ,分接范围:10.5±2x2.5%%% 要符合南网标准的,南网入网许可的厂家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二、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三、交货地点:南宁市四、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五、售后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2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故障响应时间:中标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六、其他要求:★1、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1)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2)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4)不包括安装费用。★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项目编号:[NNZC2012-1540D]10kV油浸式全密封变压器技术规范书 工程项目: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镇东佳村土地整治项目配电工程广西百源供电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09月1.1本规范书适用于本合同的设备,它提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供方须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有矛盾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1.3供方须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如下:GB 1094.1-1996电力变压器第1部分总则GB 1094.2-1996电力变压器第2部分温升GB 1094.3-2003电力变压器 第3部分绝缘水平、绝缘试验和外绝缘空气间隙GB 1094.5-2003电力变压器第5部分承受短路的能力GB_T_6451-2008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JB/T 10318-2002 油浸式非晶合金铁心配电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 22072-2008 干式非晶合金铁心配电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 15164-1994油浸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GB 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JB/T 10088-20046kV~500 kV级电力变压器声级JB/T 3837-1996 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编制方法1.4供方应获得ISO9000(GB/T 19000)资格认证书或具备等同质量认证证书,必须已经生产过三台以上或高于本招标书技术规范的变压器,并在相同或更恶劣的运行条件下持续运行三年以上。提供的产品应有鉴定文件。对于新产品,必须经过挂网试运行,并通过产品鉴定。12.主要技术条件2.1运行环境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 m。最高气温: +40℃最热月平均气温: +30℃最低气温: -10℃(户外)最大日温差: 25K覆冰厚度: 10mm月平均最高相对湿度(25℃): 90%污秽等级:Ⅲ级(户外)安装地点:户外1.12.2系统运行条件系统额定频率:50Hz系统标称电压:10/0.38kV系统最高运行电压(Um):12/0.4kV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 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小电阻接地。1.23设备的主要参数3.1使用类型S11-M, S13-M型配电变压器三相变压器变比:10.5±2×2.5%/0.4kV在投标时注明。联接组标号:Dyn11。绝缘水平 :变压器的每一绕组及中性点端子的绝缘水平见下表绕组电压等级(kV)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 kV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kV全波截波103575850.45--套管的类型: 纯瓷套管 ,在干、湿条件下应能承受下表规定额定电压kV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kV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kV内绝缘外绝缘全波截波1037307585注:雷电截波冲击耐受电压试验仅在有要求时进行。1.33.2 性能要求(1) 空、负载损耗:详见 附件1(2)温升限值变压器在连续额定容量稳态下的温升限值如下:顶层油温升: 60K(用温度计测量)绕组平均温升: 65K (用电阻法测量)铁心、绕组外部的电气连接线或油箱中的结构件不超过80K,并保证不使其相邻的部件受到热损坏或使油过渡老化。(3) 变压器空载、负载损耗不准超过本规范书规定的损耗标准,现场测试超过的供方负责退、赔并重新供货。 。 3.2.1 变压器的噪声水平:500kVA以下≤50dB,630kVA以上≤55dB。现场测试,超标要求供方均退赔,重新供货。3.2.2 变压器承受短路的耐热能力,变压器在任一分接开关位置下,应能持续承受3S时间的外部短路耐热能力的电流,并且其绕组温度应不超过250℃(铜)。变压器承受短路的能力,变压器在任一分接下,应能承受国家标准GB1094.5-2003所规定的短路试验电流值而不损坏。过负荷能力:允许在负荷为120%额定容量下持续运行2小时以上。3.2.3 变压器分接头在任何位置时都应能承受三相对称短路电流(最小值为额定电流的25倍)2s,各部位无损坏和明显变形,短路后线圈的平均温度最高不超过250℃。3.2.4变压器铁芯应通过油箱一点可靠接地。在接地处应有明显的接地符号或“接地”字样。3.2.5注油孔、油位指示及压力释放一体化装置,不能设置在影响高、低压瓷柱引接线位置上。玻璃温度计的管座,应设在油箱顶部,并伸入油内为120±10mm。温度计的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3.2.5容量800kVA以上的变压器应装有压力释放器,当内部压力达到50kPa时,应可靠动作。3.3结构要求3.3.1 铁心 要求供方选用全新的矽钢片,厚度小于或等于0.3毫米高导磁优质晶粒取向冷轧钢片材料;生产制造设备及工艺先进;整个铁心组件均衡严紧,不应由于运输和运行中的振动而松动。若采用卷铁芯,三角柱形变压器外形斜边最大尺寸不准大于三相三(五)柱式变压器外形最宽尺寸,以满足现有杆变根开尺寸。3.3.2 绕组高、低压线圈采用优质一级无氧铜导线(箔),优选QQ-2铀膜工艺生产的导线;变压器容量≥160kVA时,低压绕组应采用箔绕制。绕组应能承受短路、过载和过电压而不发生局部过热;绕组和引线应绑扎得足够牢固,能防止运输、振动和运行中短路时,产生相对位移。3.3.3 油箱为波纹式,全密封,不需要储油柜;在50KPa压力下,历经5min应无损伤及不得出现不允许的永久变形,或者是工厂自行的化学试漏方法。变压器装配完毕,须进行密封试验,要求历经12h应无渗漏和损伤。其试验压力如下:a)一般结构油箱应承受40kPa的压力;b)波纹式油箱结构:315kVA及以下应承受20kPa压力;400kVA及以上应承受15kPa压力;在12个小时试压后,其剩余压力不得小于规定值的70%。c)变压器在正常使用年限内不得有任何变形、渗漏油现象,一旦发生不准现场电焊补漏,要求返厂按新出厂变压器制造工艺规定重新供货。变压器油箱底排油装置,采用防盗螺栓排油装置3.3.4 变压器油供方提供的变压器选用25号变压器油,除抗氧化剂外,不得加任何添加剂。其击穿电压≥35kV、介质损耗因数tanδ(90℃)≤1.0%。3.4 油漆和防锈要求变压器油箱内外及附件除有色金属和镀锌铁件外,所有金属件均应除锈喷漆/喷塑, 要求外表漆面平整,显色纯正和提供标准色标对比颜色无差异。3.5 铭牌的要求变压器铭牌应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 优选刻录机打印标牌,标牌应该固定在明显可见位置。铭牌上所标志的项目内容应清晰且安装牢固。3.6 原材料及零配件要求供方应对变压器产品的原材料及零配件质量向需方负责,并注明主要原材料,铁芯、铜线/铜箔、油、套管、分接开关、油箱等的生产厂家、型号及相应标准。不准采用退役变拆下的老旧矽钢片及导线绕组等材料代用。24 试验 变压器应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项目、方法进行试验,并且各项试验结果应符合本技术条件的要求。2.14.1 出厂试验项目:按国家标准要求2.24.2 型式试验项目:按国家标准要求4.3 现场验收试验项目:按照Q/GXD 126.01-2009《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广西电网公司企业标准)进行。35.供货范围详见附件26.厂商应提供的技术文件6.1供方应向需方和设计单位提交下列用于设计、设备监造和检验、现场安装和调试以及运行维护方面的图纸、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及以技术参数下表。表一、变压器主要技术参数表序号名称供方保证值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备注1额定容量(kVA)2空载电流(不大于,%)3空载(不大于,W)4负载(不大于,W)75℃5短路阻抗(%)6噪音(dB)7高低压绕组材料8采用叠或平面卷或立体卷铁芯形式9铁芯厚度10铁芯单位电阻值11套管12变压器油13注油孔、油位指示及压力释放一体化装置14电压分接开关15变压器尺寸(长、宽、高)mm16重量(含油)(kg)表二、差异表序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号条目简要内容条目简要内容说明:如采用铝导体或铜包铝等非纯铜绕制的变压器,除表述与本规范书规定的条文差异外,还要补充抗短路、过载电流试验报告,噪音(dB),尺寸(长、宽、高),重量(kg)等指标与同型号容量铜导体绕组变压器比较的差异;并在变压器铭牌要标注。3.16.2有关技术的图纸资料(1)变压器合格证书,主要组部件合格证书(如套管、散热器、分接开关、压力释放阀、温度计等);(2) 变压器出厂试验报告; (3) 油浸式变压器油化验单(包括色谱分析);(4) 变压器安装使用说明书;(5)运行、检修手册及其有关资料;(6)备品备件等清单;(7)装箱清单。7. 附件1主要技术参数表10kV S11型油浸式配电变压器额定容量(kVA)空载电流(%)空载(W)负载(W)75℃短路阻抗(%)103.0703404202.685500302.3100630502.0130910631.91501090801.918013101001.820015801251.724018901601.628023102001.534027302501.440032003151.448038304001.357045205001.268054106301.181062004.58001.0980750010001.011501030012500.913601200016000.816401450010kV S13型油浸式配电变压器额定容量(kVA)空载电流(%)空载(W)负载(W)75℃短路阻抗(%)103.0603404202.670500302.380630502.0100910631.91101090801.913013101001.815015801251.717018901601.620023102001.524027302501.429032003151.434038304001.341045205001.248054106301.157062004.58001.0700750010001.08301030012500.99701200016000.8117014500附件2 供货范围第二章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询价小组以询价采购文件为依据,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全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报价相同时,依次按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技术指标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三章报价人须知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关于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后列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事宜,以本表规定的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详细内容1.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土地开垦整理中心联系人:杨晶联系电话:****-*******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项目负责人:韦西林 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开户账号:****************66661.3项目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镇东佳村土地整治项目配电设备采购1.4项目编号NNZC2012-1540D1.5采购预算11.1万元1.7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采购文件售价时间:自2012年10月15日起至2012年11月4日止(正常工作时间)。地点: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财务室(南宁市金湖路59-1号8楼808号房)。方式:供应商应在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上报名并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填写报名表和购买纸质采购文件,方可参与报价,否则,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将拒收其报价文件。询价采购文件的电子文档可在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下载,该电子文档仅为方便报价人制作报价文件使用;当电子文档与纸质询价采购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询价采购文件为准。外地需邮寄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代办邮寄,邮资自付。询价采购文件每本售价50元,售后不退。(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财务室电话:****-*******)3.2报价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采购内容的供应商。2.通过广西电网公司2010年度电网与改造工程设备采购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或该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供应商。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2质疑受理质疑书的提交地点: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监督科(南宁市金湖路59-1号8楼)质疑咨询电话:****-*******8.8报价文件份数报价书: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商务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11.4采购代理服务费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2.1报价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13.1报价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金额为: 1100.0元,13.5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的退付手续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书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将在成交结果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完整且合格的退付申请资料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还报价人帐户。15.1报价截止时间2012年11月5日15时00分15.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9-1号7楼,具体安排详见7楼电子显示屏15.3递交报价样品截止时间无15.4递交报价样品地点无26.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具体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上确定的金额为准。26.3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自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经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持质量保证金退付意见书、政府采购合同及履约验收证明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财务室办理退付手续,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将在收到完整且合格的退付申请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还。(相关文件的格式请在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下载;)28.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总则1. 项目概况1.1采购人: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机构: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3项目名称: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4项目编号: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5采购预算: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6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性资金。1.7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采购文件售价: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2.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信息(包括询价采购公告、成交公告及其更正事项等)将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3. 报价人资格要求:3.1报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针对本项目,报价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3.3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两个以上的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章第3.1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具备本章第3.2项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分标报价。3.4报价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项目内容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 疑问和质疑4.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提出询问;4.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报价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对采购文件的询问或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质疑书的提交地点和质疑受理电话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4.4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4)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5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4.6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4.4项的规定;(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4.7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5. 投诉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5.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5.3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5.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5.2项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属于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5.5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5.6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二询价采购文件6. 询价采购文件的组成6.1本询价采购文件包括五个章节,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第二章评审方法第三章报价人须知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2根据本章第7.1项的规定对询价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询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询价采购文件与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 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询价采购文件收受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2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7.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截止时间,但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询价采购文件收受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2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报价文件8. 报价文件的编制8.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询价采购文件,在充分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参数要求和商务条款以及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后,编写报价文件。8.2对询价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报价人必须对询价采购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8.3询价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8.4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保证其清楚、工整,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报价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非唯一理解是报价人的风险,很可能导致该报价无效。8.5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中规定了报价文件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8.6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8.7报价文件应编制目录,且页码清晰准确。8.8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等内容。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报价人应准备报价书正本、技术文件正本、商务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份数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9. 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9.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政府采购的所有往来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报价人随报价文件或往来函电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同时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或经公证的中文译文,否则视同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9.2对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3报价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询价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 报价文件的组成10.1报价人需编制的报价文件包括报价书、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三部分,报价人应按下列说明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10.1.1报价书,包括:(1)报价函:按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提供的“报价函(格式)”的要求填写;(2)报价表:按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提供的“报价表(格式)”的要求填写。10.1.2技术文件,包括:(1)报价产品技术资料表:按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提供的“报价产品技术资料表(格式)”的要求填写;(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根据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采购的货物提供,提供的证书必须是针对供货产品及其型号的认证证书,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3)其它:针对供货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相关的图纸、图片,产品有效检测和鉴定证明,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等等。技术文件中的第(1)项必须提交;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标明了所采购货物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第(2)项必须提交,未标明的,如有请提交;第(3)项如有请提交。10.1.3商务文件,包括: (1)报价人资格文件:根据本章第3.2项规定的报价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提供,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和报价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相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售后服务承诺书:按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的要求填写;(5)商务条款偏离表:按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提供的“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的要求填写;(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的要求填写;(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相符;(8)联合体协议书:按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的要求填写,协议中应清晰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9)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报价人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审计报告;(10)其它:报价人通过国家或国际认证资格证书复印件、银行出具的报价人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报价人近三年同类货物销售的实际业绩证明(附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报价产品近三年的质量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生产厂家的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报价人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等等。商务文件中的第(1)~(5)项必须提交;第(6)、(7)项在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第(8)项在联合体报价时必须提交;第(9)、(10)项如有请提交。10.2报价人应按上述顺序将报价书、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装订成册。特别注意报价不得出现在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中。11. 报价方式及报价组成11.1报价人应以人民币报价。11.2报价人可就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某一个分标内容报出完整且唯一报价,也可就某几个或所有分标内容分别报出完整且唯一报价。11.3报价人的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其组成部分详见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11.4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1.5不论询价采购结果如何,报价人均应自行承担与编制和递交报价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12. 报价有效期12.1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报价人协商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使用书面形式。报价人同意延长的,则相应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报价文件;报价人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但报价人有权收回其报价保证金。13. 报价保证金13.1报价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班前按不少于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报价保证金,并确保到账。属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的,其报价保证金由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递交即可。采购代理机构实行项目固定报价保证金管理或其他管理方式的,按相关规定执行。13.2报价保证金交纳方式:市内用转帐或现金缴存银行,外地用电汇,本项目不接受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形式的报价保证金。使用现金方式交纳的报价人应直接将报价保证金存入采购代理机构的账户上,“收款单位”一栏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缴款人”一栏填报价人全称。办理报价保证金交纳手续时,报价人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13.3报价人应携带报价保证金交纳凭据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室换取报价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13.4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需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报价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复印件一份,收据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收据的交款单位必须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的名称,否则视为未提交该收据。13.5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除本章第13.7项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外,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回投标人帐户。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的退付手续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其报价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回成交供应商帐户。13.6涉及质疑和投诉的报价人,在质疑和投诉调查处理结束前其报价保证金暂不退还。13.7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报价保证金:(1)在报价截止时间后要求撤回报价的;(2)属本章第18.2项所述情形的;(3)成交后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的;(5)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对询价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作了实质性修改的合同,或与采购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四报价14. 报价文件的密封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包装面上加盖单位公章。15. 报价文件及报价样品的递交15.1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5.2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地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5.3报价人递交报价样品截止时间: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5.4报价人递交报价样品地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5.5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时,应自行检查其报价文件的密封性,并签字确认。五评审16. 签到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到达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并签到。如未按时签到,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负责。17. 评审17.1成立询价小组:评审活动由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从同级或上一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专家。17.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7.3评审方法:评审小组按照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和第二章“评审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评审中,不得改变第二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第二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17.4评审程序:17.4.1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宣读评审会场纪律要求,集中管理通讯工具,询问在场人员是否申请回避。17.4.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概况及询价小组组成情况(但不得发表影响评审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推选询价小组组长(原则上采购人不得担任询价小组组长)。17.4.3询价小组在报价文件拆封前对报价文件做密封性检查,并签字确认。17.4.4报价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报价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人是否具备报价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7.4.5澄清有关问题。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询价小组专家签字)要求报价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且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该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17.4.6低于成本报价。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报价人的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人的总报价或者明显低于采购预算价,有理由怀疑其总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报价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报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其报价无效。17.4.7 比较与评价。按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7.4.8询价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并编写评审报告。17.4.9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过程和评分、评审结论进行核对和复核,如有错漏,请当事评委进行校正,按校正后的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17.5评审过程的保密。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审过程和结果。询价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18. 报价文件的修正18.1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的原则如下:(1)报价文件中报价函内容与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8.2按上述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经报价人书面确认后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报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无效且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回。19. 拒绝接收19.1报价人未在本章第15.1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报价文件送达至本章第15.2项指定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报价人的报价文件。19.2报价人未在本章第15.3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报价样品送达至本章第15.4项指定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报价人的报价样品。20. 无效报价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人的报价无效:(1)报价人不具备本章第3项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的;(2)报价文件未按本章第8.8项的规定标识或未按规定的正、副本数量递交的; (3)报价文件未按本章第10.1项的规定编写和提交的(包括缺少应提交的文件或格式不符合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4)报价文件不符合本章第10.2项规定的;(5)报价不符合本章第11项规定的或超过采购预算的或询价小组认定低于成本报价的;(6)报价人未能按本章第13.4项的要求出具已交纳报价保证金(不少于规定金额)的相关证明的;(7)报价文件不符合本章第14项规定的;(8)报价人出现本章第18.2项所述情形的;(9)报价文件未对询价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10)询价小组认为报价文件存在严重负偏离的;(11)报价文件附有采购需求以外的条件使询价小组认为不能接受的;(12)报价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1. 废标21.1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2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废标理由,不再另行通知。六合同授予22.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询价小组按第二章“评审方法”的规定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3.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于五个工作日内在本章第2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 报价文件及报价样品的退回24.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其未成交原因和退回报价文件。24.2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样品由采购人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验收后由采购人退回。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样品由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25. 签订合同25.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要求载明的合同签订期内,根据《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订立书面合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应当采用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合同应内容完整、盖章齐全;项目合同的各要素和内容应与询价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承诺、成交通知书等的内容一致;合同附件齐全;多页合同每页应顺序标出页码并盖骑缝章。25.3政府采购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三份)自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送采购代理机构审核见证。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见证工作,加盖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见证章后通知采购人领取,并将副本送南宁市财政局备案。25.4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询价采购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询价采购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5.5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原合同条款且已报财政部门批准落实资金的前提下,可从原成交供应商处添购, 所签订的补充添置合同的采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的10%。25.6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5.7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反政府采购合同行为的,权益受损当事人应当将有关违约的情况以及拟采取的措施,及时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 25.8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成交供应商有本章第13.7项第(3)-(6)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5.9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人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5.10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5.11采购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必需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核查,中标供应商不得拒绝。如中标供应商拒绝提供,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26. 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26.1成交供应商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时交纳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上。26.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6.3履约保证金自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转为质量保证金。在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要求的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采购内容符合合同约定的,其质量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退付的办理手续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七其他事项27. 解释权本询价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2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 格式1:报价函(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 )的询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报价书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报价人须知第10.1.1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二、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报价人须知第10.1.2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三、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报价人须知第10.1.3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1、我方愿意以(大写)人民币(¥ 元)的总报价,交货期(无分标时填写):,提供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采购内容。其中(有分标时填写):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交货期:;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交货期:;......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报价人须知”第15.1项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起遵循本报价函,并承诺在“报价人须知”第12.1项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报价文件。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4、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投标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5、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询价采购文件、我方的报价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7、我方已详细审核询价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8、我方承诺满足询价采购文件第五章《南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中的条款,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9、如我方有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第三章“报价人须知”第13.7项所述的情形之一的,贵方有权不予退回我方交纳的报价保证金。10、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询价采购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1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报价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年月日 格式2: 报价表(格式)   分标(有分标时注明)项号货物名称总数量①货物全称、品牌、生产厂家及国别型号、规格、配置单价(元)②单项合价(元)③=①×②备注12...分标报价:(大写)人民币 (¥元)合同签订期:交货期:交货地点:  分标(有分标时注明)......报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3:报价产品技术资料表(格式)请根据所提供报价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技术参数要求认真填写该表,“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否则报价无效。  分标(有分标时注明)项号询价采购文件需求报价文件承诺偏离说明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要求货物名称数量品牌、厂家、型号、规格技术参数12...  分标(有分标时注明)......报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4: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由报价人按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部分的售后服务要求自行填写。报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请逐条对应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的要求,认真填写该表,“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否则报价无效。   分标(有分标时注明)项号询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报价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12…  分标(有分标时注明)......报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人(姓名)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 )的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报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格式7: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 )的报价。现就联合体报价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的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采购项目报价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报价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合同款的支付对象为联合体牵头人。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南 宁 市 政 府 采 购合同合同类别:货物询价采购合同编号:NNZC2012-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目录一、南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书二、补充协议(如有请提供)三、合同附件1、成交通知书2、询价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3、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请提供)4、报价表5、报价产品技术资料表6、商务条款偏离表7、谈判文件(如有请提供)8、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9、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10、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南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分标号(有分标时注明): 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根据年月日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中标内容1.1 货物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数量(单位):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3 品牌、厂家、型号、规格、配置及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竞标产品技术资料表及澄清函(竞标产品技术资料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2.合同金额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        元)。(详见报价表)3.交货要求3.1 交货期:3.2 交货地点: 3.3 交货方式: 3.4 乙方必须按报价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经使用的货物。4.履约保证金4.1 乙方交纳(大写)人民币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4.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 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5.2 质量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       (¥ 元)。5.3履约保证金自乙方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经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乙方持质量保证金退付意见书、政府采购合同及履约验收证明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财务室办理退付手续,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将在收到完整且合格的退付申请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还乙方。5.4 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应在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5.5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与该货物相关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6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并承担一切费用,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乙方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5.7 超过质量保证期的货物,乙方提供终生维修、保养服务,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5.8 乙方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5.9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 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澄清函(商务条款偏离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内容执行。6.合同款支付6.1 付款方式:6.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财政局提交《南宁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证明和资金支付申请表》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宁市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6.3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甲方可以在报经南宁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使用数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6.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7.产权7.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7.2 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1.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8.技术资料8.1 甲方向乙方提供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要求。8.2 乙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8.3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9.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9.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9.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保修单据、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9.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9.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9.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10.调试和验收10.1 乙方将货物运达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报价文件的承诺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对外观、说明书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对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不予签收,可立即要求退换,乙方不得拒绝和延误。10.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0.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0.4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10.5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11.违约责任11.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1.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过本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3.诉讼13.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14.合同生效及其它14.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4.3 下列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成交通知书(2)询价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3)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请提供)(4)报价表(5)报价产品技术资料表(6)商务条款偏离表(7)谈判文件(如有请提供)(8)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9)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10)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14.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14.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存副本一份,并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副本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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