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广东公司2021-2022年全省法律支撑服务公开比选项目_比选公告

中国移动广东公司2021-2022年全省法律支撑服务公开比选项目_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广东公司2021-2022年全省法律服务支撑公开比选项目(项目编号:GDYD********006,采购代理编号:GPDI-ZB-2020-02735),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项目概况:为更好贯彻集团公司“法治移动”建设部署,全面落实“合规护航”计划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力量大厦”战略部署,强化广东移动公司的法律服务支撑,进一步防范法律风险,提高服务质量,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保驾护航,拟开展2021-2022年全省法律支撑服务采购工作。

1.2 服务或实施地点:广东省内。

1.3 项目预算:本项目不含税预算总价为42,256,500元,划分23个子项,省公司分子项一(法律支撑服务通用项目)、子项二(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控专项),21个地市分别对应21个子项;省公司子项一及一类地市2个标段,省公司子项二及二三类地市1个标段,每个子项不互斥,同一子项内标段互斥,各子项的各个标段1个供应商中选。子项、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子项名称

标段名称

省公司/地市

标段总预算(两年,不含税,万元)

1

省公司子项一(法律支撑服务通用项目)

省公司(法律支撑服务通用项目)标段1

省公司(法律支撑服务通用项目)

265

省公司(法律支撑服务通用项目)标段2

235

2

省公司子项二(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控专项)

省公司(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控专项)标段

省公司(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控专项)

116

3

广州子项

广州(标段1)

广州

530

广州(标段2)

470

4

深圳子项

深圳(标段1)

深圳

420

深圳(标段2)

380

5

佛山子项

佛山(标段1)

佛山

185

佛山(标段2)

164.5

6

东莞子项

东莞(标段1)

东莞

106

东莞(标段2)

94

7

珠海子项

珠海标段

珠海

80

8

惠州子项

惠州标段

惠州

158.75

9

中山子项

中山标段

中山

128

10

江门子项

江门标段

江门

90

11

汕头子项

汕头标段

汕头

46.7

12

湛江子项

湛江标段

湛江

65.86

13

茂名子项

茂名标段

茂名

70.68

14

揭阳子项

揭阳标段

揭阳

100

15

韶关子项

韶关标段

韶关

74.54

16

河源子项

河源标段

河源

57

17

梅州子项

梅州标段

梅州

80

18

汕尾子项

汕尾标段

汕尾

48.42

19

阳江子项

阳江标段

阳江

37.2

20

肇庆子项

肇庆标段

肇庆

60

21

清远子项

清远标段

清远

63

22

潮州子项

潮州标段

潮州

40

23

云浮子项

云浮标段

云浮

60

合计

4225.65

1.4 服务周期: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若有地市上期合同提前结束,可自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备注: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没有公布有关本合同的最新集采结果,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延续一年,延期期间如遇新一轮采购结果下发,则合同自动失效。

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
省公司子项一(法律支撑服务通用项目)标段1法律事务服务0.600
省公司子项一(法律支撑服务通用项目)标段2法律事务服务0.400
省公司子项二(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控专项)标段法律事务服务1.000
广州(标段1)法律事务服务0.600
广州(标段2)法律事务服务0.400
深圳(标段1)法律事务服务0.600
深圳(标段2)法律事务服务0.400
佛山(标段1)法律事务服务0.600
佛山(标段2)法律事务服务0.400
东莞(标段1)法律事务服务0.600
东莞(标段2)法律事务服务0.400
珠海标段法律事务服务1.000
惠州标段法律事务服务1.000
中山标段法律事务服务1.000
江门标段法律事务服务1.000
汕头标段法律事务服务1.000
湛江标段法律事务服务1.000
茂名标段法律事务服务1.000
揭阳标段法律事务服务1.000
韶关标段法律事务服务1.000
河源标段法律事务服务1.000
梅州标段法律事务服务1.000
汕尾标段法律事务服务1.000
阳江标段法律事务服务1.000
肇庆标段法律事务服务1.000
清远标段法律事务服务1.000
潮州标段法律事务服务1.000
云浮标段法律事务服务1.000
二、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审查方法:合格制,由评审委员会对应答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才进入评审环节。

2.2应答人资格要求:

以下资格要求适用于省公司子项一、21个地市子项:

2.2.1应答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正式颁发并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2.2.2业绩要求:应答方须自2017年7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指招投标采购、通信服务、互联网服务、工程建设、租赁业务、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信息公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劳动人事领域法律服务合作类项目,所提证明材料应能通过合同对方或合同明确约定的内容中体现属于上述领域。如:合同对方为通信运营商或互联网企业,合同内容为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认定为同类项目;如合同对方为某工贸公司,合同内容中包括了提供劳动人事法律服务或者以上所列同类项目,则可以认定;如合同对方为某工贸公司,但合同内容为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则不能认定为同类项目。)。

【①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封面页、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盖章页)及至少一张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以合同金额作为判定或评分依据,若为框架合同,以框架签署后下达的订单合同累计金额为准)。②对于框架合同,若只提供订单合同未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合同无效。③ 单个合同金额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需达到以下标准方计入评审:省公司、广州、深圳子项要求不低于30万元(含);东莞、佛山、珠海、惠州、中山、江门、揭阳子项要求不低于10万元(含);湛江、汕头、茂名、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肇庆、清远、潮州、云浮子项不限金额。 ④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单个合同或框架合同生效时间,否则视为无效发票。】

2.2.3应答方派驻的律师(驻点律师)未同时向与比选人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应答方派驻于任一子项或标段的律师不允许再派驻于其他任一子项或标段,同一子项的两个标段可提供同一批驻点律师参选但子项内标段不能兼中。

2.2.4参选本项目的驻点律师须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对应执业年限(对应年限要求如下:省公司子项一、广州、深圳子项要求2年及以上;其他子项要求1年及以上。)的律师执业证。(备注:应答方需提供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年限从发证日期开始计取)、学历证书及驻点律师于本单位2019年7月至应答截止前一个月任意1个月由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由本单位缴纳的:缴纳社保主体名称与应答方名称一致。如由专业人事代理机构缴纳,须提供人事代理与应答方相应合同或协议,且在协议中应明确包含应答方所提供的驻点律师姓名或有人事代理机构盖章的人员清单证明,如存在没有列明的或不清晰的名单情况,则无效))。

2.2.5参选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在应答律所执业,如应答律所在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则要求该项目经理在应答律所成立之后至2020年9月30日在应答律所执业即可。(备注:应答方需提供项目经理律师执业证,及项目经理于本单位缴纳的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如应答律所在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则要求提供自应答律所成立之后至2020年9月30日)由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由本单位缴纳的:缴纳社保主体名称与应答方名称一致。如由专业人事代理机构缴纳,须提供人事代理与应答方相应合同或协议,且在协议中应明确包含应答方所提供的项目经理姓名或有人事代理机构盖章的人员清单证明,如存在没有列明的或不清晰的名单情况,则无效))。

2.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2.7信誉要求:应答方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在中国移动总部和广东移动采购活动中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最近三年内没有在中国移动总部和广东移动采购活动中出现投标/应答文件中承诺条款与中选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2.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分包。

以下资格要求适用于省公司子项二:

2.2.1应答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正式颁发并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2.2.2业绩要求:应答方须自2017年7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指劳动人事法律服务类项目)。

【①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封面页、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盖章页)及至少一张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以合同金额作为判定或评分依据,若为框架合同,以框架签署后下达的订单合同累计金额为准)。②对于框架合同,若只提供订单合同未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合同无效。③ 单个合同金额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要求不低于30万元(含)。 ④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单个合同或框架合同生效时间,否则视为无效发票。】

2.2.3应答方的上门服务律师未同时向与比选人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应答方派驻于任一子项或标段的律师不允许再派驻于其他任一子项或标段,同一子项的两个标段可提供同一批驻点律师参选但子项内标段不能兼中。

2.2.4参选本项目的上门服务律师须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2年及以上执业年限的律师执业证。(备注:应答方需提供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年限从发证日期开始计取)、学历证书及驻点律师于本单位2019年7月至应答截止前一个月任意1个月由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由本单位缴纳的:缴纳社保主体名称与应答方名称一致。如由专业人事代理机构缴纳,须提供人事代理与应答方相应合同或协议,且在协议中应明确包含应答方所提供的驻点律师姓名或有人事代理机构盖章的人员清单证明,如存在没有列明的或不清晰的名单情况,则无效))。

2.2.5参选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在应答律所执业,如应答律所在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则要求该项目经理在应答律所成立之后至2020年9月30日在应答律所执业即可。(备注:应答方需提供项目经理律师执业证,及项目经理于本单位缴纳的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如应答律所在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则要求提供自应答律所成立之后至2020年9月30日)由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由本单位缴纳的:缴纳社保主体名称与应答方名称一致。如由专业人事代理机构缴纳,须提供人事代理与应答方相应合同或协议,且在协议中应明确包含应答方所提供的项目经理姓名或有人事代理机构盖章的人员清单证明,如存在没有列明的或不清晰的名单情况,则无效))。

2.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2.7信誉要求:应答方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在中国移动总部和广东移动采购活动中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最近三年内没有在中国移动总部和广东移动采购活动中出现投标/应答文件中承诺条款与中选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2.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0年11月04日16时00分至2020年11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零元(¥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09时3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系统远程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10086.cn)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1号广东全球通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华景路1号南方通信大厦

联系人:周广兴/赵明/李晓文/雷冲

业务咨询电话:134*****170139*****175(办公室座机)

电子邮箱:134*****170@139.com

(3) 投诉联系方式,(只受理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联系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联系邮箱:gygys@gd.chinamobile.com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9.1为保证项目信息的沟通,请各潜在应答人在报名后,将“公司名称+实际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项目联系人的邮箱。

9.2疫情期间应答人可以通过云视讯,远程参与公开唱价会议,请应答人提前下载云视讯软件并联系采购代理获取会议链接。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支撑服务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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