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支队噶尔县第二消防中队综合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消防支队噶尔县第二消防中队综合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阿里地区消防支队噶尔县第二消防中队综合业务用房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FTC12X4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里地区消防支队噶尔县第二消防中队综合业务用房工程,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阿里地区消防支队噶尔县第二消防中队综合业务用房工程施工
2.2项目性质:新建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666.92平方米,详见施工图。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
2.5建设地点:阿里地区噶尔县
2.6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含贰级)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符合藏建市管〔2010〕131号规定,具有《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登记表》。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 10 月 15日至2012年 10 月19 日,每日上午 9 时30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7 时3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拉萨市北京西路208号东四楼报名。
4.2凡有参加投标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2010】131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
(5)拟投入项目经理证书及其身份证和企业为其购买的保险证明材料;
(6)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承建过的类似项目业绩。
4.3购买时间: 2012 年 10 月 15日至 2012 年 10 月 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
4.4购买地点:拉萨市北京西路208号东四楼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元 ,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每套1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公安消防支队
地 址:西藏阿里地区狮泉河宾河南路4号
联 系 人:吴行兵
联系电话:136*****11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院7号楼三层
联 系 人:代女士
联系电话: ***-********-****
传 真: ***-********
西藏联系地址:拉萨市北京西路208号东四楼
电 话:****-******* 139*****668
传 真:****-*******
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 10 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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