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建设招标公告
交通信号灯建设招标公告
和田市区交通信号灯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交通信号灯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采购文件编号:XJCYHT-ZB-2012-090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田市区交通信号灯建设项目
三、采购类型:公开招标采购
四、采购内容:32个路口交通信号灯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其中包括14个十字路口和18个丁字路口(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范围: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六、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具有该货物制造商和技术服务拥有者提供的正式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 投标人具备省建设厅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或投标人具有建设部(厅)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备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一级资质。所投产品要求:交通信号灯、交通信号控制机、电子警察相关产品须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合格检测,具有合格检测报告。
5.投标方在业内应具备较好的商业信誉和相应的销售业绩;
6.投标人须在和田地区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本次采购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同时要求保修三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每周一至周五上午,请携带以下证件进行资格审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货物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书(需提供制造商相关资质证件)、和田地区售后服务机构证明、近两年或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安部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公安部出具的信号机检测报告、公安部出具的倒计时检测报告、公安部出具的行人灯检测报告、信号灯安装合格证、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领取地点:和田市塔乃依南路天王名都3-2-403,电话:****-*******。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 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九、开标地点: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01号市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10万元(转账或电汇,应于2012年11月1日上午北京时间11:00点之前存入到指定账户)未按规定时间交保证金的投标商不得参加。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新疆和田乌鲁木齐北路分理处
户名:和田市财政局
银行帐号:********9361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田市政府采购办 ****-*******、*******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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