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企业孵化基地监理招标公告
大学生创新企业孵化基地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X-2020-100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大学生创新企业孵化基地项目已由长高经发审字【2020】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大学生创新企业孵化基地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东至规划用地,西至飞跃路,南至蔚山路,北至规划用地;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地上建筑:创新型人才大厦、高端人才公寓1、高端人才公寓2、裙房(配套服务)、空中跑道;地下建筑:展示展览中心、创业服务中心、地下商业、地下车库;停车泊位:地面32辆、地下740辆;外网、景观、道路等项目,建筑面积约97815平方米。
2.4监理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阶段、审计结束止;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0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30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招标控制价:38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三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4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财务要求:近3年(2017—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7信誉要求: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具有满足本项目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3.9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需完成入吉信息登记;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2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须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2020年8月及9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视为投标无效,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06日至 2020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材料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4)外省企业提供平台入吉截图、(5)法人授权书、(6)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
4.1.1投标人采用网上报名,将4.1款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邮箱(411157357@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1.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登记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登记表”电子版和招标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登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招标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见“七.联系方式”。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03日09:3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0楼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顺达路1266号
联系人:邴工
联系电话:0431-8589028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7楼712室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0431-8499867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400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地址: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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