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精神病医院(康新戒毒所)新建工程、浦口监狱迁建工程试桩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精神病医院(康新戒毒所)新建工程、浦口监狱迁建工程试桩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精神病医院(康新戒毒所)新建工程、浦口监狱迁建工程试桩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23220M00712
1.2项目名称: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精神病医院(康新戒毒所)新建工程、浦口监狱迁建工程试桩工程
1.3采购方式: R竞争性磋商
1.4项目概况: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精神病医院(康新戒毒所)新建工程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占地143亩,总建筑面积约5462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54620平方米,无地下面积,总投资约为34008万元。
浦口监狱迁建工程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总建筑面积13758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29850平方米,地下面积7730平方米,总投资约为81305万元。
1.5预算金额: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精神病医院项目采购控制价人民币232410.82元,其中暂列金2.1万元。浦口监狱迁建工程项目控制价人民币548733.73元,其中暂列金5万元。
1.6招标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内容)。
1.7合同履行期限:约20日历天。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本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组人员、与签订合同中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及本项目实际服务人员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招标人均有权予以公示,并列入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违约单位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2.7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2.8 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3.1 时间: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登录e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www.ejy365.com/
3.3 方式:
(2)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专用发票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平台服务费和CA锁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具。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网址:http://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d5e02db7-c9b9-4602-98e7-4069de83ca21),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办理CA、使用专业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在线全流程参与招投标项目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客服1:185*****661,客服2:177*****221,客服3:133*****316、客服投诉电话:133*****316。
(5)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4采购文件服务费每套500元,平台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山西路98号江苏成套大厦一楼大厅
4.3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投标文件正本扫描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时间:2020年11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613室
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7.2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采购文件,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按“包”开启、评标。
7.3 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7.4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7.5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名称: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北园地质实验楼419室
联 系 人:杨昊坤、于磊
联系方式:***-****************
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605室
联 系 人:解工
联系方式:***-********
邮箱:xiefy@jcec.cn
项目联系人: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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