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金桥光伏产业园公交场站变压器购买项目(二次)的资格预审公告
呼和浩特市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金桥光伏产业园公交场站变压器购买项目(二次)的资格预审公告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市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金桥光伏产业园公交场站变压器购买项目(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金桥光伏产业园公交场站变压器购买项目(二次)
批准文件编号:7120003732
采购文件编号:CGP15000001224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1 | 变压器 | 2 | 630KVA | 15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备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 4、其他资料 (1)资质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企业2020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和纳税凭证。 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和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06日至2020年11月1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地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海亮广场A座16层1602。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家园10号公寓楼一单元1101室
邮政编码:010000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5661205939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市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与金桥路交叉路口向东南约200米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713364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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