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居住用地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华南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居住用地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华南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居住用地项目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南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居住用地项目已由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20-440114-70-03-06648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电(广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中电(广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华南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居住用地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广花公路以东、雅瑶中路以南,两路交汇西北角。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初定总用地面积为50001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4478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67179平方米。沿涌一线建筑限高24米,其他控制高度不超过40米。包括:住宅、商业、地下停车库、公共配套及附属设施等(具体以本工程设计完善并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总投资约暂定为96329.79万元,工程费用估算为36792.65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华南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居住用地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决)算阶段等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每个阶段具体的工作内容详见下表(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和内容):
序号
阶段
服务内容
1
决策阶段
2
设计阶段
概算评审阶段
3
施工图预算阶段
4
招标阶段
5
施工阶段
6
结(决)算阶段
7
其他
备注:
1、为实现项目的投资控制目标,由造价咨询单位安排有类似的项目管理经验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为本项目服务,组成项目组,人员配备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造价咨询服务人员配备要求表》,如需更换人员需提前通知并取得甲方的同意,更换新的人员资格及经验不低于被更换人员。甲方仅提供驻场人员办公场地,其他如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就餐、住宿、现场踏勘、差旅费、驻场人员费、税费等一切支出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2、驻场人员工作要求:服从发包人管理和工作分配。具体以合同要求为准。
3、造价咨询单位需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如未按要求完成的,甲方有权进行相应处理。
4、乙方的造价成果必须采用三维建模的方式开展图形算量,并负责配合项目工作的开展,优先使用广联达图形算量和计价软件。
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标准
按国家、省、市颁布的法律、法规及造价标准、定额、规范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相关造价管理文件及甲方的相关要求。各标准、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乙方对造价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负全部责任。
造价咨询服务目标
总投资建安费不超过甲方招标控制价;设计概算、预算、过程审核、结算审核等精度须在甲方控制目标范围以内,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过程控制准确,杜绝出现进度款超付现象;项目按期、高质完成,同时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2.2.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0元(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文为计费依据,计算造价咨询服务费下浮20%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2.4 服务周期: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约定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止。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项目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工程投资额 3.5亿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证明文件:①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咨询合同、咨询成果文件(如有)及证明文件扫描件。咨询合同服务内容至少应包含概算阶段或预算阶段或招标阶段编审、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和竣工结算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咨询成果文件(如有)可以是服务内容中一项或多项成果文件,成果证明文件(如有)需提供经业主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或业主出具的相关履约情况证明文件等;咨询成果文件(如有)上需有作为负责人的个人签名及加盖执业印章。业绩时间及工程投资额均以造价咨询合同为准;如造价咨询合同没有列明工程投资额,则工程投资额以咨询成果为准。②同一咨询合同如包含不同标段的,其造价金额(成果)可以累计计算,但只作一项业绩计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在册人员。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7日00时00分至2020年11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0年11月6日12时00分至2020年11月30日10时30分;
注:
(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布招标文件,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p://www.gzggzy.cn)。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30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10时00分至2020年11月30日10时 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公布的为准。备用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请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p://zb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异议受理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电(广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95号交通大楼903室
联系人:刘工电话:***-********
8.联系方式招标人:中电(广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95号交通大楼903室
联系人:刘工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25楼
联系人:程工、王工电话:***-********、020-83544078
招标监督机构:中电(广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95号交通大楼903室
监督电话:***-********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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