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物业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物业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物业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物业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1-27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00-03520
项目名称: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物业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130,000.00
最高限价(元):2,13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服务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三马路61号,沈阳市竞技体育运动学校网球馆北侧。

2. 服务面积:总计70000㎡。

(1)全民健身中心:35000㎡:地上四层(含局部夹层)28000㎡,地下两层7000㎡;地下一层层高为5.1米,地下二层层高为4.1米,地上1至3层层高为7.2米(含局部夹层层高为3.6米),4层层高为12.9米(含局部夹层层高为7.8米),建筑总高度为37.300米;地下停车泊位:77个;容积率:3.72;建筑密度:71.5%;绿化率:结合周边广场不小于30%。

(2)网球馆:12000㎡:网球馆建筑总高度为39.75米,室内设有5片标准网球场地,包含网球馆和教学训练区两部分内容。教学训练区设训练教学用房、食堂、学员活动室、运动员宿舍、教练办公室、运动员休养室、电教会议室等附属配套设施。

(3)室外运动广场:20000㎡:建有篮球、排球、足球、网球、羽毛球、门球、健身路径等场地及附属配套设施。

二、岗位人员配置及要求(共计71人)

1. 项目经理1人

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3年以上项目经理管理经验者,善于管理、沟通;熟练掌握物业管理政策法规、标准化服务要求及工作程序;有较强的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及较高的领导管理水平和团队精神、爱岗敬业。

2. 秩序维护队长1人

要求:秩序维护队长需了解国家法律、法规,掌握采购人有关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接受过正规训练,具有良好的工作素质,具有较强的安全保卫日常管理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3. 秩序维护(消防监控)员4人

要求:秩序维护(消防监控)员需熟练掌握和操作消防(监控)设备。

4. 秩序维护员26人

要求:秩序维护员须熟悉区域情况,训练有素,文明执勤,认真负责,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防范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

5. 保洁主管1人,保洁员35人。

要求:保洁主管五官端正,有强烈的责任心,从事保洁专业管理工作经验两年以上。保洁员责任心强,具有熟练掌握和操作各种清(保)洁设备能力。

6. 接待引导员3人

要求:负责来访人员登记、接待、引导工作,女性,身高160CM以上,40周岁以下,形象好,气质佳。

三、服务内容

(一)卫生保洁、绿化管理

1. 负责服务区域内全天候卫生清洁。

2. 负责区级领导办公室(或指定区域、房间)的室内清洁。

3. 负责各运动场地及浴室、棋牌室、健身房等清洁。

4. 负责地板、地面、墙面、服务台、公共通道、电梯、大厅等公共区域清洁。

5. 负责室内外灯具、中央空调出口、新风口、单体空调、中央空调及机房卫生清洁。

6. 负责卫生消杀(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7. 负责每日垃圾分类、垃圾收集及清运工作。

8.负责雪停后及时清除分担区域内积雪。

(二)安防管理

1. 负责办公区域24小时公共秩序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2. 负责门卫24小时值班室值班及外来人员接待登记、引导工作。

3. 负责地下停车场入口车辆查验、登记、摆放疏导工作。遇大型活动协助业主对停车场进行有序管理。

4. 负责全天候门禁管理和安全巡查,纠正违规行为,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维护正常办公秩序。

5. 负责24小时消防监控系统的原型管理及紧急事件处置报告工作。

6. 负责院内消防设施的管理,负责灭火器日常管理(包括使用管理、时效管理、配置管理)。

四、服务质量目标及要求

1. 消防管理

(1)监(消)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监控室值班管理规定》和采购人有关其它规定;

(2)消防管理人员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3)组织开展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明确各区域防火责任人。

(5)制定突发火灾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6)无火灾及安全隐患。

2. 卫生保洁管理

(1)保洁设施完备,并定期对地面、墙面、卫生洁具等部位进行养护(地面每月做一次机械清洁养护),确保地面光洁无污渍。

(2)本委托项目范围内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全天候标准化清洁保洁,有专人监督检查保洁工作。

(3)各楼层领导办公室实行7:30时前或晚6:30时后保洁,公共办公区域实行夜间保洁,室内卫生达到四壁无尘,办公家具表面光滑光亮,地面无杂物、无污渍,窗户干净明亮、无水印、无手印,桌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1#办公楼7-9层每周双休日及节假日安排保洁员轮流值班。

(4)公共区域卫生间、走廊、楼梯通道、电梯间、电梯轿厢、大厅、门窗镜及其他公共部位实行公共部位实行工作日全天候保洁,定时打扫,用纸巾擦拭无灰尘。

(5)各种设施无灰尘、无油渍,无擅自占用和对方杂物现象,地面无污迹、水迹、痰迹,垃圾筒上盖内无烟头和其他杂物。

(6)地下停车场每天清洁二次,庭院每天随时清扫烟头、纸屑、石块、残土、树叶等。垃圾严格按照沈阳市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并做到日产日清日运。卫生清理、垃圾清运及时率达到100%。

(7)采购人对保洁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

(8)按照季节根据绿植属性及生长特点,进行园林绿化养护。

3. 安全保卫

(1)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秩序维护员熟悉区域内环境,文明执勤,训练有素,语言规范,认真负责。巡视检查及交接班记录填写完整,无早填、漏填现象。

(2)结合服务区域特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在任何部位报警后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

(3)大堂岗做好来访登记,监督区域清洁卫生情况,工作时间为站立固定岗设置。

(4)巡逻岗人员严格执行安全巡视要求;做到“一听、二看、三闻、四应急”;排查各楼层安全隐患;监督楼层设施、保洁问题;耐心回答业主问题;可疑人员的询问与动态跟进。

(5)对进入地下停车场的机动车辆进行监管,无关车辆禁止入内。机关公务用车规定停放整齐,进出车辆管理有序,有专人疏导,保证道路通行顺畅。

(6)采购人对安防服务满意率达到100%。

五、其他说明

1. 物业管理要求井然有序,服务热情周到,保障及时细致,力避浪费,提高效率,安全顺畅无事故。

2. 能够圆满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3. 中标物业服务企业要保证物业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化时应提前向采购人进行沟通,物业招聘的所有人员必须政治可靠,无任何违法乱纪记录及无劣迹记载。

4. 物业管理费中包含人员餐费、管理费、税金、服装费和场馆内外保洁工具(用品)费。

附: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采购人提出的材料品清单购买的物品

序号

品名

单位

年消耗数量

1

起蜡水

50

2

中性清洗剂

150

3

硬质量地面清洗剂

50

4

蜡拖

50

5

榨水车

30

6

纤尘液

60

7

3M地垫

10

8

空气清新剂

500

9

湿拖布

200

10

油拖布

30

11

洗衣粉

350

12

卫生球

20

13

去湿粉

10

14

钢丝球

300

15

玻璃器(双面铝合金)

30

16

长杆玻璃器

30

17

大垃圾袋

5000

18

中垃圾袋

5000

19

小垃圾袋

7000

20

铲刀

30

21

塑料桶

50

22

胶皮手套

500

23

水鞋

30

24

扫帚

30

25

笤帚

50

26

洁厕剂

60

27

便池硬刷

5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1-09至2020-11-13,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1-2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开标区(5~7楼),1楼显示屏公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三马路61号
联系方式: 闫菲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梦溪
电话: ***-********、2289004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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