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口罩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惠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口罩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信息
1.采购单位:惠州市统计局(惠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联系人:罗先生
3.联系方式:****-*******
4.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华一路6号财经大厦1506室
5.供货期限:2020年10月12日前
6.收货地址:按采购人要求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采购商品信息
商品类型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配置标准 |
医用外科口罩 | 灭菌型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 个 | YY0469-2011,每10个独立包装 |
三、项目最高限价:¥560000元(报价超过此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口罩生产厂家或拥有口罩生产厂家委托书授权的医疗器械企业,口罩生产厂家必须具备医用外科口罩医疗器械注册证。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物品须是全新,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并且符合所采购内容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供应商需随物品装箱提供制造厂的物品检验、测试报告、物品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和保修书等证明文件。
2.售后服务要求:
(1)项目中所有口罩要求有效期必须达到2年,有效期内,如出现非人为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供应商必须负责免费提供新的产品进行替换。
(2)如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处理完毕。
3.质量和验收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产品、包装完好、表面无划损、破损、无任何缺陷及隐患,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且进货渠道合法,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①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标准、行业标准。②采购公告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3)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口罩样本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4.付款方式:项目所有物品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有效全额付款凭证后一次性支付全额货款。
六、供应商报价资料:
1.报价单(报价供应商应对报价商品列明其品牌或标准、制造商名称、产地、技术参数、功能介绍和使用说明;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运费、税金、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2.分别提供口罩样本5个或5个以上;
3.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
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2020年9月20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满足供货期限的承诺函;
8.供应商医用外科口罩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七、提交时间、地点: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装入档案袋密封,档案袋封面注明“惠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物料(口罩)采购项目(响应文件)”,封条上加盖供应单位印章。
2.供应商提交的样本及价格,装入档案袋密封,档案袋封面注明“惠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物料(口罩)采购项目(样本及报价)”,封条上加盖供应单位印章。
3.上述材料于2020年9月22日上午11点前递交至惠州市统计局办公室1506室(江北文华一路6号财经大厦15楼),逾期不予受理。
八、采购认定规则
采购人将于2020年9月22日下午统一拆封,组织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采购人网页进行公告。
惠州市统计局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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