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度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学校评定和禁毒教育先进工作者评比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度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学校评定和禁毒教育先进工作者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各乡镇禁毒办: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校园毒品预防教育,为在校生创造“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良好氛围,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市禁毒工作排名赋分办法的通知》(温禁毒﹝2020﹞8号)的要求,经研究,县教育局和县禁毒办决定开展2020年度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学校评定和禁毒教育先进工作者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全县小学、初级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高、职高。

二、考评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学校自评。各级各类学校于11月10日以前对照《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学校评定标准》(附件2),完成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化自评工作,填写好《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学校”评审申报表》(附件1),以相对应的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学校标准整理好相关资料,并将所需材料上交所属学区(直属学校报所在地学区)。

(二)学区、乡镇禁毒办考评。各学区联合乡镇禁毒办于11月2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各校的考评(含直属学校),并将考评结果汇总表(附件3)报县教育局安保科。(邮箱:cnaqk66@163.com)。

(三)县教育局、县禁毒办评定。12月1日前县教育局联合县禁毒办对毒品预防教育四星级学校、五星级学校进行评定。县教育局联系人:宋荣宗 13506530002 669920(教育网);县禁毒办联系人:陈德巧 18857719489。

三、奖惩措施

(一)被评为毒品预防教育“五星级学校”的,可申报2名“禁毒教育先进工作者”。评定结果公示后,填写《禁毒教育先进工作者申报表》(附件4)一式两份送交县教育局安保科。

(二)被评为毒品预防教育“四星级学校”的,可申报1名“禁毒教育先进工作者”。评定结果公示后,填写《禁毒教育先进工作者申报表》(附件4)一式两份送交县教育局安保科。

(三)未申报、被评定为毒品预防教育非星级或被降星的学校,在该校恢复参加星级评定资格期限内,给予黄牌警告,取消学校集体及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切评先评优资格;民办性质的学校,该校本年度年检定为不合格。

四、相关要求

各学校必须高度重视禁毒教育工作。各校要认真对照《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学校评定标准》,制定毒品预防教育方案,大力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努力推进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学校考评工作。

附件: 1.苍南县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学校”评审申报表

2.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学校”评定标准

3.苍南县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学校”评审汇总表

4.苍南县禁毒教育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5.2019年度苍南县毒品预防星级学校名单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禁毒办

2020年10月21日

1.苍南县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学校”评审申报表.docx

2.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学校”评定标准.docx

3.苍南县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学校”评审汇总表.docx

4.苍南县禁毒教育先进工作者申报表.docx

5.2019年度苍南县毒品预防星级学校名单.docx


标签: 先进 教育 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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