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化”搬迁改造180万吨/年MTO装置分子筛干燥剂招标公告
“两化”搬迁改造180万吨/年MTO装置分子筛干燥剂招标公告
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内招标,于2020年10月16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和(http://www. 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概况:为项目考核验收需要,招标人拟为其“两化”搬迁改造项目18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采购分子筛干燥剂一批进行项目开车装填使用。
1.1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1.2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 招标内容
2.1 招标项目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两化”搬迁改造项目180万吨/年MTO装置分子筛干燥剂采购项目
2.3 项目实施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红旗路以南、南港六街以东
2.4 招标货物列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 |
数量(m3)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产品气干燥器(FA-2101A/B) 干燥剂 |
3A型 1/8”球型干燥剂 |
38.83 |
2021年4月30日前按招标人时间表和需求交货 |
车板交货至项目实施现场 |
3A型 1/16”球型干燥剂 |
9.966 |
||||
2 |
凝液干燥器 (FA-2102A/B) 干燥剂 |
3A型 1/16”球型 干燥剂 |
95.48 |
||
3 |
乙烯干燥器 (FA-2301) 干燥剂 |
3A型 1/16”球型 干燥剂 |
4.202 |
交货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红旗路以南,南港六街以东。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 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
(5)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 才能参加投标。
(6) 制造商或制造商子公司投标: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本项目产品制造企业或其子公司,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已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无不良经
营行为(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所开具银行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8) 投标人应满足环保要求,须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或环评报告验收批复”或“排污许可证”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上文件中投标人加盖的印鉴为复印件,则视为无效文件。);
(9)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需携带原件核验;
(10)投标人须提供2010年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DMTO装置2套(含2套)以上完整运行周期(3年)的使用业绩(必须同时包括气相干燥器和液相干燥器),每提供一套合同为一个业绩,须提供业绩清单。(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11)投标人须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12)投标人须承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处于暂停期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13)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材料真实有效,如在由招标人组织的考察活动中发现投标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投标人自愿接受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废除合同等要求(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14)投标人的投标代表需具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如负责本次投标的代表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3 未在招标机构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0年10月16日起至2020年10月26日的期间内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09:30-11:30时及下午13:3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下列地址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用可通过现金、网银、电汇交款:汇款时请备注“招标文件费”。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辽宁路187号302室
4.2 本项目只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在招标机构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日期和时间):2020年11月9日上午9:30。
5.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辽宁路187号一楼104会议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5.3 开标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辽宁路187号一楼104会议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4. 本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评标结果公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发布。
5. 联系方式:
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
|
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红旗路以南、南港六街以东 |
联系人: |
宋学伟 |
电话: |
|
电邮: |
songxuewei@bcig.cn |
招标机构: |
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辽宁路187号 |
联系人: |
李卉婷女士 刘铁铮先生 |
电话: |
|
电邮: |
lihuiting@bcig.cn;liutiezheng@bcig.cn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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