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WH-2020-46110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病理组织处理机(冷冻包埋)(1台)、冰冻切片机(1台)、病理切片机(1台)、生物显微镜(4台)、封片机(1台)、摊片机(1台)、烘片机(1台)、数字病理扫描系统(1台)、全自动染色机(1台)、荧光显微镜(1台)、自动荧光FISH制片原位杂交仪(1台)、全自动免疫组化仪(1台)、五人共览显微镜(1台)、大容量快速组织脱水机(1台)产品用途::医用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否PPP项目::否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0-11-07至2020-11-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进口理由: 详见附件: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附件: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名称: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项目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百花大道34号2、代理机构代理全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项目四部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D座3、财政部门代理全称:贵州省财政厅联系人:叶科长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贵州省政府大院七号楼3楼

五、附件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标签: 进口产品 医院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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