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锦州市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项目招标公告(第一标包)(第二标包)

2020-锦州市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项目招标公告(第一标包)(第二标包)


2020年锦州市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锦州市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ZC********075
第一标包项目名称:2020年锦州市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项目(第一标包)
第一标包预算金额:人民币349725元(叁拾肆万玖仟柒佰贰拾伍元整)
第一标包最高限价:人民币349725元(叁拾肆万玖仟柒佰贰拾伍元整)
第二标包项目名称:2020年锦州市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项目(第二标包)
第二标包预算金额:人民币348275元(叁拾肆万捌仟贰佰柒拾伍元整)
第二标包最高限价:人民币348275元(叁拾肆万捌仟贰佰柒拾伍元整)
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投标人对所投标包的招标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中标后不可转包和分包。
采购需求:2020年锦州市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于2020年12月20日监测报告编制完成,并提供CMA报告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省级以上计量认证(CMA)资质 ;
3.2监测单位须提供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其被批准的检测能力范围应涵盖废气采样和监测;
3.3拟为本项目至少提供 1 名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及在本单位工作证明);
3.4开标会议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收缴款凭证;
3.5开标会议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3.6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7投标单位必须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入库单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本(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30日14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29日
七、发布媒体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锦州政府采购网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下载采购文件, 下载成功后请将采购文件下载确认单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以现场递交的方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
2、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下载采购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五段25-1号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10-15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XC8888@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彩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曼
电 话:****-*******
辽宁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6日
辽宁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0/11/06 14:53:0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 监督 挥发性有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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