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公共卫生中心2021-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需求公示暨采购文件意见征询
如东县公共卫生中心2021-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需求公示暨采购文件意见征询
【信息发布时间:2020-11-06 阅读次数:】【】【】
如东县公共卫生中心2021-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现就拟定的本项目采购文件(含需求,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并向潜在供应商和相关专家公开征求意见。附件中的文件为非正式采购文件,正式采购文件详见后续采购公告。
一、征求意见范围:
(一)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科技、绿色、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服务标准、时限等要求;
4.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6.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二)采购文件:
1.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出现倾向性条款;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出现排他性条款;
3.评分细则设置是否合理;
4.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
5.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内容。
二、意见的提交方式:
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和专家应于2020年11月13日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意见送至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25号。联系人:施江斌,联系电话:139*****092。
三、合格的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采购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有关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须有本人签字,注明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同时还应提供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
四、虚假与恶意扰乱的处理:
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如东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处理。
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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