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物资和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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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物资和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N84950-ZGH20LL1004;

项目名称: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物资和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34135.00元;

最高限价:934135.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是否接收进口产品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1

户外徒步鞋

15

2

作战靴

15

3

户外手电筒

15

4

白色翻领T恤

15

5

速干帽

15

6

头盔

15

7

户外背包

15

8

分体式雨衣

15

9

羽绒睡袋

15

10

冬装

15

11

夏装

15

12

马甲

15

13

帽子

15

14

皮带

15

15

纯钛饭盒

15

16

洗漱包

15

17

荧光标

15

18

头灯

15

19

臂章

15

20

水杯

15

21

帐篷

15

22

自充气床垫

15

23

防潮垫

15

24

纯钛餐具

15

25

急救包

15

26

雨伞

15

27

军刀

15

28

荧光棒

15

29

防水袋

15

30

便携脸盆

15

31

圆领衫

15

32

反光背心

15

33

救生哨

15

34

病原体样品运输箱

5

35

动力送风呼吸防护器

8

36

携气式呼吸防护器

6

37

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46

38

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滤毒盒

540

39

超低容量喷雾器

4

40

热烟雾机

2

41

燃油喷雾器

4

42

喷粉器

2

43

无线通信系统

1

44

发电机

2

45

一次性医用口罩

100000

46

医用外科口罩

50000

47

医用N95口罩

800

48

防护服

500

49

隔离服

1000

50

护目镜

200

51

医用乳胶手套

10000

52

医用手术帽

5000

53

鞋套

2000

54

长款靴套

1000

注:供应商必须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进行完整唯一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该标段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交货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投标人可自报最短交货期。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内容通过采购人验收之日止。(具体内容以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具体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18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2018或2019年度事业单位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018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投标时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8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4.2投标时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8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6.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其他(开标规定等):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投标人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及样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5.按《安公易〔2020〕3号-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内控实施方案 》为做好开评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需要到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要携带填写完整、签章齐全的《疫情期间工作证明》及《开评标活动健康承诺书》入场,格式详见附件。

6.供应商须响应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启用招投标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承诺书的通知》里对投标人需提供并签署承诺的要求(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备 应急物资 疾病预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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