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人民医院院前急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招标公告

施秉县人民医院院前急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施秉县人民医院院前急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GZKJDZC2020-122号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除颤仪(1台)、心肺复苏仪(1台)、吸引器(1台)产品用途::提高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的服务于全县人民群众。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否PPP项目::否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0-11-09至2020-11-13

三、其他补充事宜

进口理由: 进口设备在多个方面能够准确给病人提供有效、安全性较高的治疗。进口设备的机精度、稳定性高,故障率低,相对安全国产产品在治疗效果、产品质量、稳定性等方面与进口产品尚有一定差距,且该设备不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产品,为更好地服务患者,特申请采购进口设备。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名称:施秉县人民医院项目联系人:滕文军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施秉县城关镇下河坝2、代理机构代理全称:贵州凯君达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燕联系方式:177*****331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四栋704室3、财政部门代理全称:施秉县财政局联系人:周明辉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施秉县县城

五、附件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口产品 提升 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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