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技师学院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新能源汽车实训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聊城市技师学院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新能源汽车实训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聊城市技师学院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新能源汽车实训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聊城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新能源汽车实训设备采购项目,预算346.4583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聊城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新能源汽车实训设备采购项目,预算346.4583万元。2.需实现的功能和目标:符合甲方要求。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 技术规格: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物理特性:无。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的政府采购政策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或实施时间:以采购文件中约定时间为准。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根据服务工作内容,按照服务要求及质量标准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采购人指定期限。 服务效率:接到通知后,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规定进行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11月7日起,至2020年11月1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11-1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聊城市技师学院 | 地址:聊城市高新区光岳南路199号 |
联系人:杜老师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东昌府区利民东路26号东昌府区水利科技推广中心大楼501、502 |
联系人:张程程 | 联系方式:15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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