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河管理中心海河窑上口门等堤防险工险段治理工程(项目编号:GSZC-2020-G-014)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海河管理中心海河窑上口门等堤防险工险段治理工程(项目编号:GSZC-2020-G-014)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海河管理中心 海河窑上口门等堤防险工险段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GSZC-2020-G-01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河窑上口门等堤防险工险段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C-2020-G-014
项目名称:海河窑上口门等堤防险工险段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6.05万元
最高限价:396.0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396.05396.05堤坝工程施工1. 对海河左堤桩号27+444处(窑上口门)现状涵管采用C25微膨胀混凝土进行封堵,封堵长度20m。 2. 对海河左堤桩号27+444处、左堤桩号34+500~34+510段和海河右堤桩号30+475~30+525段、32+235~32+280段、42+700~43+050段、44+650~44+750段共6段挡墙损坏堤段进行挡土墙拆除重建,共计563m。拆除挡墙压顶及500mm高挡墙,500mm以下挡墙损坏部位进行C25混凝土灌注补空。新建挡墙采用C25细石混凝土灌砌石贴坡式挡墙型式,墙高3.3m,墙顶高程3.63m,墙底高程0.33m,顶宽830mm,底板宽2000mm,厚900mm,面坡坡比1:1.1;墙底铺设100mm厚碎石垫层及300g/㎡土工布,墙顶设置100mm厚C25混凝土压顶。 3. 对海河右堤桩号34+260~34+380段破损严重的护脚进行灌砌抛石固脚,长度120m。挡墙迎水侧抛石固脚,抛石底部铺设300g/㎡土工布,抛石顶宽3.0m,顶高程1.60m,迎水侧坡比1:3;抛石上部进行C25混凝土灌砌,厚度500mm。 4. 对海河左堤桩号34+490~34+500段和海河右堤桩号39+030~39+120段两段破损严重护坡及齿脚进行拆除重建,损坏护坡拆除位置为高程2.00m以下,新建护坡采用0.4m厚C25细石混凝土灌砌石,下设0.1m厚碎石垫层,并铺设300g/㎡土工布,护坡坡比1:2.5,齿脚尺寸1.0m(宽)×1.0m(高),齿脚外设抛石固脚。

合同履行期限:25日历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B. 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0年度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3. 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4.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 供应商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2)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必须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4月~2020年9月的社保缴费证明);(4)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6. 供应商完成过与本项目类似的堤防工程,须提供(1)合同复印件;(2)验收报告复印件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7日 2020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方式:现场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海河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堤头大街115号
联系方式:137*****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联系方式:***-********186*****8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晓东
电 话:***-********186*****815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7日

标签: 治理 堤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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