厢坝旅游集镇停车楼EPC等招标公告
厢坝旅游集镇停车楼EPC等招标公告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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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丰都县厢坝旅游集镇停车楼项目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丰都县厢坝旅游集镇停车楼项目EPC已由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都发改委发[2020] 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都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都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丰都县南天湖镇厢坝村旁。 2.2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10692平方米,新建五层智能停车楼1幢,总建筑面积23843平方米。停车楼高20.7m,停车位994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智能停车楼的主体建筑、安装、装饰工程,室外管网、绿化、照明、土石方工程及购置智能停车设备等。 2.3 R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总投资暂定8590.25万元[施工总价(包含专业设备材料费)最终以丰都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施工图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乘以施工中标费率加上财评审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合同签订价;设计总价最终以丰都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施工总价(包含专业设备材料费)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和《丰都县财政局关于政府性投融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指导价格的通知》(丰都县财政发〔2018〕107号)文件规定进行测计算的基础上,再按照旅管委2020年-33期班子会议纪要确定的下浮比率进行下浮(设计费在20-40万元的,在上述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再下浮10%;设计费在40-100万元的,在上述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再下浮25%),再乘以设计中标费率]。但都不得高于投标报价。 R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000.00万元。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R施工图设计、R工程施工、□其他等内容,招标具体范围为:停车楼建筑施工图设计、智能停车系统设计、停车楼建设、智能停车设备安装与调试。具体细化为: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停车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消防防火设计、停车设备用电和照明设计,以及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等工作、智能停车设备的设计。(不包括人防、二次装饰、高切破、天然气及电气专业中供电局要求其自行设计的部分(10KV高压开关柜前的部分)和集中空调等设计); (2)停车设备采购安装:生产、供货(含备品、备件、预埋件、专用工具)、装配(含出厂前测试和检测、检验)、包装、运输、保险(含产品保险、产品质量责任险、质保期内的保险)、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资料的提交、人员培训、维修维护、保养、通过质检部门的检验等; (3)施工:经发包人确认的全部设计内容均为本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基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安装工程、消防设施设备安装工程、通风及防排烟工程、防雷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停车楼周边环境绿化工程,整体达到项目EPC工程验收标准; (4)验收:配合发包人负责完成本项目成果、材料、设备、半成品的中间过程验收,配合发包人负责完成项目试运行及最终验收。 (5)工程项目全部设施的修建、维护、操作培训和管理等工作,编制完整适用的《维护手册》送交发包方; (6)外联协调:主导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 (7)EPC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和管控。 2.5 工期要求:共 日历天(含高山冬季停工时间),其中 R设计周期:R施工图设计日历天;□其他服务/日历天; R专业设备材料到货时间:日历天内; R施工工期: 年 月 日前完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1)施工业绩:近五年(竣工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独立承担过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不少于1个。 (2)设计业绩:近三年(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10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不少于1个。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3.1.1要求且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https://www.cqggzy.com/fengduweb/)上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开标情况、评标结果等事项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丰都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电 话:***-******** 投诉受理部门:丰都县发改委 联 系 电 话:***-******** 8. 联系方式招标人:丰都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东升路19号 联系人:彭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金开大道68号4幢10-6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2020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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