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20年版)的通知公告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20年版)的通知公告

冀卫医函〔2020〕7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各省直医疗卫生机构:

  当前,我国流行性感冒(以下简称流感)已经进入流行季,同时,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扩散蔓延,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存在。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流感医疗救治工作平稳有序,进一步提高流感规范化治疗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20年版)》(以下简称《诊疗方案》,见附件)。现就我省贯彻落实《诊疗方案》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流感医疗组织工作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要高度重视流感医疗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结合本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安排,科学研判流感医疗工作形势,制订和完善工作方案,根据流感不同强度时医疗救治工作相关要求,制定完善流感医疗工作分级预案。要加强医疗资源统筹和医疗服务组织,完善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和运行,引导病人合理就医,分级诊疗。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实临床一线医疗力量,加强药品和物资储备,确保流感医疗救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规范开展流感医疗救治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诊疗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流感规范化诊疗水平。高度关注儿童、老年人、孕产妇、肥胖和有基础性疾病等重点人群,强化早诊早治意识,对有流感重症高危因素的患者尽早予以抗病毒治疗。对重症病例要积极治疗原发病,防治并发症,最大可能降低病死率。强化规范用药,防止药物滥用。在流感医疗救治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辨证论治,科学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治疗,努力提高临床疗效。加强院内感染防控,减少流感在医院内传播。

  三、积极开展健康宣传教育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流感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主要媒体和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形式,有序宣传流感预防、救治工作部署等重要信息,组织相关专家,广泛宣传流感防治核心知识,增强宣传的时效性、针对性。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制作流感防治健康知识公益广告,扩大宣传范围,确保宣传效果。


  附件: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20年版)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1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医药 健康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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