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园及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一期)市政工程(PPP)全流程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米东区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园及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一期)市政工程(PPP)全流程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米东区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园及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一期)市政工程项目(PPP)全流程项目管理 招标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 中水电四局乌房(新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该部分费用计入米东区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园及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一期)市政工程项目(PPP)总投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积极响应国家和省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建设模式,现对该项目的全流程项目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采购预算:1823.43万元。
服务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园及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一期)项目建设地
2.2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决算完成之日止。
2.3 服务范围:项目内容包括:项目管理、监理、审计、造价、BIM。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满3年),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独资或入股),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一项或多项的资质(具备本项目最低资质要求中至少一项资质),以满足本项目的最低资质要求。:
(1)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不含暂定)资质;
(3)供应商应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供应商是“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咨询机构库入库单位。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及以上工程咨询服务业绩,且合同内容至少包含监理、工程咨询(代建)、造价咨询中的一项服务内容。
3.4财务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态和履行合同能力。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6项目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3.6.1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1)具有登记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或房建)中的一项或几项执业资格;
(2)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近三年(2017年1月)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及以上的咨询服务业绩,且合同内容至少包含工程咨询(代建)、造价咨询、监理中的一项服务内容;
(4)投标人中标后,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职务。
3.6.2 专业负责人要求(要求驻场):
■ 项目管理负责人: 1人,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或房建专业)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中级及以上职称;
■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或房建专业)执业资格;
■ 造价管理负责人: 1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执业资格且中级以上职称。
以上人员中标后,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职务。
3.6.3 拟派驻服务团队的其他人员要求(要求驻场,投标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增加人员)
■项目管理团队: 2人。
■工程监理团队: 7人。
■造价管理团队: 2人。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五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由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自由选定,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
3.7.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3.7.3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的支付。其他服务工作可以由中标人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但中标人必须总协调并对结果负总责,各项工作以通过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为完成。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领取5.1发售时间:2020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10:00—13:30,15:30—19:00)
5.2发售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5.3本项目报名阶段要求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牵头方提供即可)提交下列材料(报名阶段上传至【报名所需材料】处):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须等待确认。(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尉先生:133*****407)
5.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2)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b)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
c)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可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5.5其它:纸质版文件,请在文件售卖期间(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卫星路秦基大厦A座702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11月28日10 点30 分,地点为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卫星路481号秦基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名 称:中水电四局乌房(新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日月新城
联系人:181*****49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尉先生
电 话: 133*****407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卫星路秦基大厦A座702室
2020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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