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三村消防安全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三村消防安全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三村消防安全整治工程
公示日期:2010年9月15日 至 2010年9月17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抽签法
工程估价:450011.75元
工程地点:松岗街道
预计开竣工日期:2010年10月8日至2010年11月20日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最低企业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已在深圳市建设局注册,符合《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小型工程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的相关条款并在《宝安区小型工程承包商名录》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中有登记在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人)。
项目经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等级条件:三级
投标申请人应有的其它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10年9月15日 09:00时 至 2010年9月17日 18:00时(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投标人于报名时持下列资料到松岗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2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含图纸光盘)售价人民币100元。
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安全生产上岗证);
4、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表(格式自拟至少包括以下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社保证明材料;
5、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表(格式自拟);
6、法人代表证明书及经办人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请投标人在每份报名资料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名字及联系方式。
2、在松岗街道同期进行招标的15个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项目中,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标3次,即抽中3个标后,自动失去后面所进行抽签的标段资格。其报名费不退。
招 标 人: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
201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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