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铁路新建前阳至庄河段工程隧道衬砌等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东部铁路新建前阳至庄河段工程隧道衬砌等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东北东部铁路新建前阳至庄河段工程隧道衬砌等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STJSF2012-005
1.招标条件
东北东部铁路新建前阳至庄河段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前阳至庄河铁路工程建设内容的批复》(发改办基础[2010]518号)批准建设, 铁道部《关于东北东部铁路新建前阳至庄河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651号)。本次招标根据铁道部《关于开展隧道衬砌等铁路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的通知》(铁建设 [2011]172号)、《关于东北东部铁路新建前阳至庄河段工程隧道衬砌等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招标计划的批复》( 建建管[2012]164号 ),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建设基金、辽宁省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铁道部70%;辽宁省政府30%。招标人为丹大快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隧道衬砌等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规模
前阳至庄河铁路是规划建设的东北东部铁路通道重要组成部分,本工程位于辽东半岛西部、黄海之滨,线路总体走向呈北东~南西向,南起庄河市,北至丹东市。途径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及大连市的庄河市,途经两个地级市。
新建线路起点为庄河市西,向东沿丹大高速南途径鞍子山工业园区北、栗子房北、孤山镇北、在黄土坎北跨至丹大高速公路南,经北井子、东港跨越201国道后,引入新建前阳站再东北经浪头机场西至同兴镇,线路折向东南到达本线终点丹东站。
工程范围包括前阳(含)至庄河西(含),正线全长157.899km;丹东地区金山湾至前阳(丹东)外绕线约31km及丹大线改造等相关工程。
主要工程数量:路基土石方共计2320.4×104m3,特大桥77109.2/39延米/座,大桥7159.5/21延米/座,中桥636.6/4延米/座,隧道15581/8米/座。
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I级,正线数目双线,最小曲线半径4500m,丹东地区相关工程最小曲线半径600m,限制坡度6‰,牵引种类为电气化牵引,机车类型为动车组、SS系列,到发线有效长度为850m,闭塞方式为自动闭塞,设计速度200km∕h。
正线钢轨采用60kg/m区间无缝线路,轨枕采用Ⅲ型混凝土轨枕。
2.2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42个月(含联调联试4个月)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东北东部铁路新建前阳至庄河段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隧道(二次)衬砌、路基填筑、路基挡墙第三方检测工作。
2.4招标内容
2.4.1采用地质雷达法检测隧道衬砌厚度、背后回填密实度、钢筋钢架分布;采用回弹法检测衬砌混凝土强度,必要时采用钻孔取芯法检测。
2.4.2采用灌砂法、K30、瑞雷波法对路基填筑质量进行抽检。
2.4.3采用地质雷达法检测挡土墙厚度、墙后回填质量,采用回弹法测试挡土墙混凝土强度。
2.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将全线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
3.1.3具有国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1.4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当投标人为集团单位的下属单位,未单独申请营业执照,而检测资质为投标人取得时,应提交投标人上级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提交上级单位对投标人出具的情况说明或证明;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工程要求。
3.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及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承担过三个类似工程的检测业绩和经验(含在建项目),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3.2.2 近三年未出现过检测数据结果失真、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或被有关部门通报;
3.2.3近三年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2.4近三年平均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营运资金不少于200万元,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2.5 投标人不得与所在检测标段的参建各方有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
4.资格审查及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公开招标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22日至2012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1号(沈阳铁路印刷厂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副本)及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仟元整(¥3000元),售后不退。
5.3 付款方式:电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2年11月13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13日10时30分,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2年11月13日10时30分。
7.2开标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
7.3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出具法人授权书原件)持有效证件在开标会之前签到。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丹大快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9号
邮 编:116001
联 系 人:孙永
电 话:0411-********
传 真:0411-********
手 机:139*****251
电子邮件:ddgsjcb@163.com
开户银行:建行大连市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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