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阁、丰田及奥迪牌等7台小型普通客车项目信息披露【实物资产交易公告】

雅阁、丰田及奥迪牌等7台小型普通客车项目信息披露【实物资产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雅阁、丰田及奥迪牌等7台小型普通客车


项目编号

SW********7


挂牌起始日期

2020-11-06

挂牌截止日期

2020-11-19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企业产(股)权,并委托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产(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概况

标的情况

车辆以现况进行展示和交付,车辆情况由受让方自行判断,本次转让的部分车辆可能有违章记录,转让成交后,车辆交付之前的违章罚款由受让方先行缴纳,违章和扣分自行处置,凭罚款收据于车辆交付10日内到转让方处报销,转让方只报销有罚款收据凭证的罚款单,包括异地罚款,其他费用及滞纳金由受让方承担,包括缴纳罚款过程中本地及异地费用以及滞纳金等。本次转让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提供车辆违章记录查询结果,具体违章事宜以相关行政机构的登记为准。
本次转让方未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该批转让车辆视同未缴纳购置税,转让成交后由受让方承担购置税。
转让方可能要求在车辆更名过户时与受让方一并前往办理,更名过户后再行交付车辆。

标的名称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标的目录

转让底价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标的目录

评估情况

评估值

837000.0元

账面值

*******.0元

评估基准日

2020-10-10

评估机构

哈尔滨市浩义旧机动车鉴定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报告编号

哈浩义评字【2020】第0109号等

核准或备案机构


标的清单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标的目录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转让的范围以哈尔滨市浩义旧机动车鉴定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展示并移交,最终以移交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受让方负责承担运输等相关费用。 本次转让在标的展示过程及转让成交后交割等环节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转让方负责,与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关,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既视同接受这一条款。
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勘查,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做出客观判断,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转让方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交易中心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但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公告内容由出租方提供,交易中心及中心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中心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转让方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哈尔滨广厦房地产面积测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6F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王志强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转让方决策文件


转让行为批准

批准单位名称:哈尔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批准文件及文号:


交易
条件

信息披露

首次公告10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须向交易中心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及其它材料。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件;

法人单位:包扣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转让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交易中心向该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

2、转让成交后,如交易中心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标的交割

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解决,具体领取车辆、车辆证件及车辆更名过户手续的时间及领取方式由转让方确定。

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1、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2、实际交付以现场称重、计数等测量数值为准,直至当交付的时间达到转让方的期限时,整个标的交接完毕。
3、受让方不得随意拆除、破坏合同外的设施,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受让方负责。
4、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
5、受让方须支付全部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交易
须知

竞价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动态报价须知、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报名时间

2020-11-06 09:00 至 2020-11-18 16:00

报名审核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交易中心网站(www.hrbggzy.org.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2、意向受让方需要提供的材料: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需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审核。
3、报名审核:意向受让方在系统提示审核通过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价资格。

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2020-11-19 11:00,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交纳方式: 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正向多次竞价

竞价阶梯

500元

竞价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00至 2020年11月20日 09:00 止;
限时竞价时间:2020年11月20日 09:00起

限时竞价周期(秒)

300

交易成交

1、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5%收取服务费。协议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5%收取服务费。
2、转让成交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算价款过程中可冲抵标的部分成交价款。(车辆除外)
3、受让方应在交易成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并签署《报价结果通知单》及《报价记录单》。
4、受让方须在交易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凭《报价结果通知单》、交款收据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按约定时间对标的进行交割。
5、意向受让方未成功受让标的的,交易中心在成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到意向受让方的银行账户。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展示时间、地点:2020-11-06起 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坊大街49号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159*****681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叶先生,0451 ******** 160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5楼1501室

其他



附件:标的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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