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建设项目(EPC)(ZXYZB-2020-242)招标公告
清丰县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建设项目(EPC)(ZXYZB-2020-242)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濮阳市
一、招标条件本清丰县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建设项目(EPC)(招标项目编号:ZXYZB-2020-24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清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7625.04㎡(约11.44亩),总建筑面积4100㎡,均为地上建筑面积,框架结构;包括综合楼建筑面积4100㎡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 第1包: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及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同时为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
3.3拟派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5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和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6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有效)查询对象:投标企业(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各负责人;若上述查询对象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否则将予以废标处理(提供查询结果页)。
3.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企业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告。联合体各成员均提供,如有任何一方不符合,将视为投标人不合格)。
3.8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例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的公共建筑类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9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须按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人名义报名,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本次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中对此承诺。
3.10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3.11 以上人员要求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6月份以来缴纳的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0年11月07日00时00分00秒---2020年11月13日12时59分00秒
获取方法: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已有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未有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可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指南”查询办理数字证书流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1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1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公告内容一、招标条件
清丰县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建设项目(EPC)已经由清发改【2020】176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丰县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建设项目(EPC)。
2.2招标编号:ZXYZB-2020-242。
2.3建设地点:安康路以南,诚睦路以东,光明路以西,益民路以北。
2.4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7625.04㎡(约11.44亩),总建筑面积4100㎡,均为地上建筑面积,框架结构;包括综合楼建筑面积4100㎡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2.5资金来源及投资金额:财政资金,总投资额约1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873.21万元。
2.6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其中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包括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评审的组织、规划审查、批复等,对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施工:负责工程全过程的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主体、建筑安装、管道、给排水、景观绿化、消防等相关配套等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
2.7质量要求:勘察设计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9计划工期:225日历天,各阶段时间节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及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同时为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
3.3拟派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5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和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6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有效)查询对象:投标企业(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各负责人;若上述查询对象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否则将予以废标处理(提供查询结果页)。
3.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企业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告。联合体各成员均提供,如有任何一方不符合,将视为投标人不合格)。
3.8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例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的公共建筑类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9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须按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人名义报名,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本次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中对此承诺。
3.10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3.11 以上人员要求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6月份以来缴纳的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已有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未有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可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指南”查询办理数字证书流程。
4.2 请投标申请人于2020年11月7日-2020年11月13日12:59时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11.6.121.10:8088/)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4.3 其他材料: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答疑、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11.6.121.10:8088/)”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 01日09时30分。
5.2 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5.3 本次招标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5.4 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11.6.121.10:8088/(注:使用IE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六、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整;
6.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相应的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登录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确认界面查看账号
行号:********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须按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登录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确认界面查看账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分配】。如果不进行分配,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本项目接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保函金额与投标保证金相同。依据《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推进濮阳工程担保工作的通知》和濮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的通知要求,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企业应登陆网站puyang.toubiao51.com,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电子保函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将电子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电子投标保函办理咨询电话:********7。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11.6.121.10:8088/)上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89*****599
地 址:清丰县和义路东侧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150*****254
地址:郑州市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D座512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2020年11月6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清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清丰县和义路东侧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189*****5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D座512
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150*****254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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