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电脑、传真一体机招标公告
财政局电脑、传真一体机招标公告
(2012年10月17日 )
编号:BHCGX********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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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受滨海县财政局托,现以询价采购的方式采购一批货物,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向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超过限价的无效,以经评审的最低价者为中标供应商,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如出现最低投标总价不止一个者,则由招标人随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2.被询价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3.中标人在接收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将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即供货安装期为7个工作日)。
4.付款方式:中标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向中标人付清全额货款。
二、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要求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商用台式机
戴尔、ThinkCentre、HP
具体配置及要求见附件一
15
台
2
笔记本电脑
戴尔、索尼、ThinkPad
4
台
3
传真一体机
佳能、松下、兄弟
14
台
注:1.所有货物(含配件)必须是原厂原装原盒产品,不得有拆机、改装产品;
2.投标人可以对上述清单中对应货物中选择一种品牌进行投标报价,且所投货物的配置必须优于或等同于上述基本配置。
三、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且经营范围含本次标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二)。
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3.报价表(格式见附件二)。
4.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二)。
5.投标单位承诺的服务条款(格式见附件二)。
6.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投标人认为必要的材料。
9.本次询价要求上述报价文件为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封面应标明“正本”或“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0.上述所列材料须依次装订成册装入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
五、其他
1.被询价供应商应提供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2.报价文件请2012年10月23日16时00分前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我中心,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现金或电汇,帐户名: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滨海联社营业部,账号:****************332687,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报送的无效。
3.供应商对本询价函若有疑问,应在2012年10月22日16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如在规定期限内未递交疑问或未按规定提交疑问的,则视该供应商无疑问。
4.中标供应商若未及时按标准供货,将作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送达报价文件地址: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12室。
联系人:刘必才 电话:****-********
滨海县财政局
201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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