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服务招标公告

统计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服务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2012NCZ0273

采购文件编号:NZC/C120081-3

采购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

联系人:张雁 曹克 电话:0951- *******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9楼(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汽车大世界对面)

报名联系人:刘 扬 电话:****-*******

开标联系人:杨静 电话:****-*******

中标通知书发放联系人:杜 丹 电话:****-*******

招标内容: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1
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服务政府
一、服务需求说明

(一)建设目标

在宁夏统计局已完成的信息系统差距分析工作基础上,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参照差距分析工作形成的《宁夏统计局差距分析报告》、《宁夏统计局风险分析报告》、《宁夏统计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整改加固方案》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对各信息系统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服务工作。通过开展管理制度整改、技术措施整改,落实等级保护制度的各项要求,达到提高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安全保护能力的目的,为宁夏统计局信息系统最终通过测评机构符合性检测,获得测评机构出具的符合性测评报告提供技术支撑。

需服务的信息系统包括:

宁夏统计信息网系统(对外门户外网站系统)

宁夏统计信息内网网站系统

国家统计系统广域网一级骨干网宁夏节点

普查数据处理系统

数据传输系统

宁夏统计信息VPN网络系统

宁夏统计视频会议系统

宁夏统计局按照安全服务商提交的整改加固工作计划配合实施工作,在此基础上,中标安全服务商应协助宁夏统计局完成等级保护测评的相关工作,并承诺确保上述信息系统通过等级保护测评,工期完成后,宁夏统计局信息系统如未通过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中标安全服务商必须继续提供无偿服务,直至宁夏统计局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为止,安全服务费用为本次项目费用,不再予以追加。投标人需对以上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明确响应。

(二)服务内容

进行等级保护整改服务实施工作,从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进行整改加固服务工作。技术整改部分包含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及恢复安全等整改内容;管理部分包含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机构设置建议、人员安全管理建议、系统建设和运维建设的管理完善等整改内容。根据宁夏统计局信息安全现状,按照等级保护要求,编制《宁夏统计局信息安全建设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制定应急演练计划,进行应急演练培训,协助组织进行信息安全应急演练。

等保建设所需新增安全设备另立项目委托集成商完成,咨询机构将在此过程中提供安全指导服务。整改加固服务内容应与统计局已有的《宁夏统计局差距分析报告》、《宁夏统计局风险分析报告》、《宁夏统计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整改加固方案》相对应,合格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前至统计局查阅相关报告。投标方案应明确技术加固可能采用的技术手段及方法。

本项目中标服务商应严格按照已通过由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的《宁夏统计局差距分析报告》、《宁夏统计局风险分析报告》、《宁夏统计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整改加固方案》制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整改服务工作实施计划》与前述文档内描述问题逐条对应,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工作方法、服务进度、人员安排等要素通过采购人认可后开展整改建设工作。本项目中标服务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随意删减或增加工作目标、内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项目人员配备。

二、项目实施要求

(一)保密要求

投标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获得数据及文档等保密信息,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中标方应按要求与宁夏统计局签署保密协议。

2.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保密信息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3.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4.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5.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6.不论何种原因终止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利用该项目之商业秘密为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机构(包括自办企业)服务。

7.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始终全部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对项目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请对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权者除外。

8.如发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二)实施要求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方应做好计划与安排,不影响我单位正常业务办公的开展。投标方要给予承诺,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

(三)服务要求

1、提供给甲方与项目相关的技术文档。

2、一旦收到甲方的服务请求,乙方项目组成员应立即给予响应。双方确认需要到现场服务时,从确认时间开始,乙方工程师在 24 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提供服务。

3、提供技术服务热线,并安排专业人员为宁夏统计局解答本项目有关技术问题,接收到用户要求服务的通知后,有关技术人员应立即做出响应。

三、交付物

项目实施完成后,要求投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交付物如下: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整改服务工作实施计划》

《宁夏统计局信息系统整改加固验收报告》

《宁夏统计局信息安全建设规划》

项目相关的各项管理文档等。

生成的阶段性评估结果报告或资料等中间文件。

以上文件应提供纸质及电子版两种文件。

投标人提供交付物后需组织专家针对提交物进行项目评审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以近期连续三个月缴费凭证为准)(复印件);

6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

7投标人须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一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

8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

9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开标前。每天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九楼采购一处(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汽车大世界对面)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免费发放,通过邮箱发送领取(如投标人放弃投标,需在开标前三日前告知我中心);

外地供应商报名流程:投标单位标注单位全称、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邮箱地址、所报项目、采购文件编号,分标段的需注明标段,加盖公章后传真至****-*******。我中心收到传真视为正式报名,通过邮箱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户 名: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开户行: 宁夏银行光华支行

账 号: ****************5

报名供应商须知:正式报名投标商请在开标当天携带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当日我中心采购工作人员将办理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退款事宜,过期不候,敬请注意,谢谢合作!

开标时间:2012年11月8日8:30时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汽车大世界对面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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