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检验中心阳江市检测检验中心检验检测设备 招标公告
检测检验中心阳江市检测检验中心检验检测设备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阳江市检测检验中心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江市江城区西平北路29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700-20****-********88-0011
项目名称:阳江市检测检验中心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56,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阳江市检测检验中心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 |
台 |
1 |
允许进口产品 |
2 |
气相色谱仪 |
台 |
1 |
允许进口产品 |
3 |
离子色谱仪 |
台 |
1 |
允许进口产品 |
4 |
全自动旋光仪 |
台 |
1 |
|
5 |
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 |
台 |
1 |
|
6 |
示波极谱仪 |
台 |
1 |
|
7 |
全自动智能双模式氮吹仪 |
台 |
1 |
|
8 |
农产品前处理系统 |
套 |
1 |
|
合计 |
295.6万元 |
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正式签约后40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注: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查,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须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西平北路291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西平北路29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a)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c)《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单位公章的将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江市检测检验中心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高凉路市疾控中心大楼8-11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鸿诚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西平北路29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刘花
电话:****-*******
发布人:广东鸿诚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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