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管理局生产用车招标公告

路灯管理局生产用车招标公告



武汉路灯管理局生产用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武汉路灯管理局生产用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路灯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生产用车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代理,经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实行政府采购代理。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WHJT-CZH-2012-1143;
二、招 标 人:武汉路灯管理局;
三、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招标控制价(万元)
A包 皮卡 3台 48
B包 14米高空作业车 2台 108
C包 23米高空作业车 1台 107

注:投标人可选投其中1个包,也可选投多个包。
四、投标人的资质或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制造商、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B包及C包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须具备有效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和技术服务拥有者提供的正式授权书,且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授权唯一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4.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三年以上制造生产该类货物的能力和经验,投标的同类产品在近两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书及用户反馈意见)。投标产品是经用户使用并推荐的成熟产品;
5.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B包及C包要求);
6.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颁发的生产资质证书;
7.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印刷彩页,打印投标产品彩页无效;
9.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应保证能够办理上牌和国家要求的其它必要手续;
10.在政府采购工作和各项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1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年10月17日起到 2012 年11 月7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请携带上述第四条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销售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等)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1年11月8日上午9:3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于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2年11月8日上午9:30时整,在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会议室)开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路灯管理局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响、赵雪莉
联系电话:***-****************
传 真:***-********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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