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的委托,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大气颗粒物监测系统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大气颗粒物监测系统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1.2.2采购计划编号:*******JH********7 1.2.3本项目采购范围:昆明市盘龙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包括盘龙区政府空气站、盘龙区政府二办空气站、维也纳酒店空气站、金色社区空气站、盘龙区医院空气站、茨坝办事处空气站、双龙办事处空气站共7个站点)。服务内容:(1)对空气自动监测站日常运行管理。(2)对空气自动监测站的采样系统、分析系统、控制系统、数据记录和传输系统、气象仪器及其它辅助设备(空调、稳压电源)和联网软件系统进行日常运行、维护、维修、质量保证等技术服务工作。(3)对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包括站房、站牌、电、绿化、消防和防雷设施等)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和维修维保、卫生保洁。(4)对昆明市盘龙区环境监测站数据监控中心服务器、联网设备和软件平台进行维修维护,确保在线数据及时、准确的上传。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1.2.4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定且收到运维款日计算,若因监测事权上收,则运营期限至监测事权上收之日终止。)。 1.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2.6服务要求: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期间,运维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环保行业规定,本着为甲方方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各空气站系统及仪表运行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考核指标要求;既要及时维修空气站系统和仪表的故障,更要防范和减少故障,使各空气站真正发挥其效能和作用,确保监测数据及时、科学和准确。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1.2.7项目预算:283.5万元。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提供2017-2019(整年)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检测设备、实验仪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2信誉要求:(1)投标人承诺近年2017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环境主管部门关于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通报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1.3.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精神,中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若经采购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还处于记录期限内的,不得进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公共交易活动,将取消中标资格。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采购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1.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其他说明。 1.4.1投标人应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1.4.2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4.3招标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6个工作日; 1.4.4招标项目的性质:政府采购; 1.4.5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