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大气颗粒物监测系统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大气颗粒物监测系统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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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9 13: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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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60


编号JKMPL********50采购项目名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大气颗粒物监测系统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原公告标题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大气颗粒物监测系统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重新招标原因
修正内容

1.采购公告内容:

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的委托,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大气颗粒物监测系统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大气颗粒物监测系统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1.2.2采购计划编号:*******JH********7

1.2.3本项目采购范围:昆明市盘龙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包括盘龙区政府空气站、盘龙区政府二办空气站、维也纳酒店空气站、金色社区空气站、盘龙区医院空气站、茨坝办事处空气站、双龙办事处空气站共7个站点)。服务内容:(1)对空气自动监测站日常运行管理。(2)对空气自动监测站的采样系统、分析系统、控制系统、数据记录和传输系统、气象仪器及其它辅助设备(空调、稳压电源)和联网软件系统进行日常运行、维护、维修、质量保证等技术服务工作。(3)对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包括站房、站牌、电、绿化、消防和防雷设施等)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和维修维保、卫生保洁。(4)对昆明市盘龙区环境监测站数据监控中心服务器、联网设备和软件平台进行维修维护,确保在线数据及时、准确的上传。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1.2.4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定且收到运维款日计算,若因监测事权上收,则运营期限至监测事权上收之日终止。)。

1.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2.6服务要求: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期间,运维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环保行业规定,本着为甲方方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各空气站系统及仪表运行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考核指标要求;既要及时维修空气站系统和仪表的故障,更要防范和减少故障,使各空气站真正发挥其效能和作用,确保监测数据及时、科学和准确。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1.2.7项目预算:283.5万元。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提供2017-2019(整年)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检测设备、实验仪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2信誉要求:(1)投标人承诺近年2017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环境主管部门关于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通报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1.3.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精神,中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若经采购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还处于记录期限内的,不得进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公共交易活动,将取消中标资格。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采购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1.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其他说明。

1.4.1投标人应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1.4.2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4.3招标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6个工作日;

1.4.4招标项目的性质:政府采购;

1.4.5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09 23:59至2020-11-1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2-02 09:30。
3.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3 其他(开标规定等):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开标:
3.3.1远程开标:投标人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请投标人提前熟悉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的远程网上开标投标企业操作流程。
3.3.2现场开标:投标人须携带加密文件的企业数字证书(C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大街1号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2楼指定开标厅)),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完成解密、投标文件导入、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逾期到达开标地点或未递交光盘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现场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尚义街199号商务楼东楼4层
联系人:杨达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17楼B座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法:****-********

包件(标段)编号包件(标段)名称采购类别采购文件获取起始时间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操作

包件(标段)编号采购文件商务标(工程量清单)其他附件(电子图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行维护 系统设备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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