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群众艺术馆长沙市群众艺术馆数字文化馆建设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市群众艺术馆长沙市群众艺术馆数字文化馆建设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沙市群众艺术馆数字文化馆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八一路399号壹号座品B座10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1-20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长沙市群众艺术馆数字文化馆建设 | 详见明细单 | 1 | 项 | ******* | ******* |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③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0年4月-2020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市群众艺术馆 |
联系人:黎英 |
电 话:****-******** |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体育新城一馆三中心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彭佳乐 |
电 话:138*****247 |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八一路399号壹号座品B座10楼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0 年11 月9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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